終止委託代徵協議公告
滬松稅 稅告〔2024〕12號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佈<委託代徵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24號)第十六條規定,下列納稅人與稅務機關簽訂的委託代徵協議終止,按規定停止履行委託代徵職責。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松江區稅務局
2024年10月30日
終止委託代徵協議公告
滬松稅 稅告〔2024〕12號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佈<委託代徵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24號)第十六條規定,下列納稅人與稅務機關簽訂的委託代徵協議終止,按規定停止履行委託代徵職責。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松江區稅務局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