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上海市松江區國家稅務局、上海市地方稅務局松江區分局(政務公開)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上海市松江區稅務局
2015年2月10日
引 言
本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上海市政府資訊公開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要求,由上海市松江區國家稅務局、上海市地方稅務局松江區分局編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情況,政府資訊公開類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和申訴舉報等情況,諮詢處理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並附相關説明和指標統計附表等。本年度報告的電子版可以在本局政府網站(http://shanghai.chinatax.gov.cn/sjtax)上下載。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對本年度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聯繫上海市松江區國家稅務局、上海市地方稅務局松江區分局辦公室(地址:上海市松江區園中路2號,郵編:201620,電話:021-67736687,電子郵箱:sw@songjiang.gov.cn)。
一、概述
2014年,我局按照總局及市局政府資訊公開工作的有關要求,加大主動公開力度,深化資訊公開內容,拓寬資訊公開渠道,充分發揮了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在推進依法治稅、優化納稅服務、改進工作作風、加強廉政建設等方面的積極作用,取得了較好的成效。
(一)落實要求,強化公開。積極落實政務公開(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各項要求,按照主要領導負全責、分管領導具體抓、辦公室承辦、其他科室相配合、基層所同開展的組織體系,確保權責明確、配合得當。以保障廣大公眾知情權為基本原則,著力提升政府資訊公開的比例,確保主動公開的資訊準確及時的進行發佈。
(二)拓寬渠道、創新宣傳。我局堅持“線上線下兩條線”的宣傳方式,積極探索,有效創新。線下渠道主要是:實體辦稅服務廳、實體培訓、現場諮詢室,即進行面對面的稅法輔導,為納稅人釋疑解惑。線上渠道主要是網上辦稅服務廳、12366服務熱線、納稅人網上學校、“松江稅務”微信、APP應用軟體以及短信平臺。值得一提的是,我們的線上宣傳模式利用現代化的資訊手段,有效推送各種最新稅務通知、稅收政策,使稅法宣傳更有效率、更接地氣。目前APP應用軟體安卓系統和IOS系統均已上線,其功能模組已涵蓋四大類28個子欄目。而松江稅務微信自今年1月2日正式上線以來,每週至少2次向納稅人推送最新政策、涉稅輔導、提示提醒等稅務資訊,2014年11月,由騰訊網、復旦數字與移動治理實驗室主辦的2014年“上海十大微信公眾賬號評選活動”海選100強名單公佈,“松江稅務”微信公眾號入選政府及公共服務類百強。
(三)嚴格執行保密有關規定。將保密審查與公文審查同步進行,對新製作或獲取的屬於主動公開範圍的政府資訊嚴格按程式進行保密審查,並及時錄入管理系統予以公開;經保密審查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政府資訊不予公開。做到涉密資訊不公開,公開資訊不涉密。
二、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情況
本局按照《條例》、《規定》,堅持“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積極做好主動公開工作。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局累計主動公開政府資訊59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
(一)主動公開範圍
根據《條例》、《規定》等的要求,本局積極主動公開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資訊、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者參與的資訊,以及反映本行政機關機構設置、職能、辦事程式等情況的資訊,主要包括:
1. 機構設置、管理職能情況。發佈區局概況、主要職責、機構領導、內設機構職能、對外辦稅窗口地址、聯繫電話等。遇內容變化,及時進行調整。
2. 工作制度、工作紀律、服務承諾以及監督投訴辦法等資訊。公佈本局的舉報監督聯繫電話,公開本局的政風行風公開承諾書,方便納稅人進行投訴監督。及時公開本局的工作動態,便於納稅人了解本局的工作開展情況。
3. 行政許可(審批)公開情況。在區局稅務子網站公開稅務行政審批事項改革的有關情況,分批次發佈涉稅審批事項上線的通知。公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升級、增量等項目的行政許可(審批)情況。共發佈“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最高開票限額事項” 12條行政審批事項結果。發佈關於2014年度企業所得稅核定徵收企業情況的公示1條。
4.欠稅情況。根據《欠稅公告辦法(試行)》(國家稅務總局令第9號)的規定,公告截止本期末本局所徵管企業未按期繳納稅款的納稅人及其所欠繳稅款(不含罰款、滯納金)情況,每季度發佈一次,全年共發佈欠稅公告類資訊4條。
5. 落實有關稅收政策的情況。及時發佈營改增擴圍、非正常戶認定、小微企業所得稅減免等通知,便於納稅人及時了解稅收政策,2014年,在答疑精華中按照稅種和徵管熱點分19個類別就納稅人常問的問題進行了匯總,並在子網站上發佈2014年區局納稅服務綜合平臺諮詢問題彙編。同時進一步完善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專欄,使納稅人及時順暢地辦理匯算清繳事項的各項流程。
6、執法告知情況。在執行行政檢查、行政處罰的過程中,通過現場告知、文書送達等形式,主動告知執法人員身份、執法許可權、依據以及執法對象的權利和義務、救濟渠道等內容。繼續在子網站發佈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尊重納稅人知情權。
(二)主動公開途徑
一是辦稅服務廳。繼續加強辦稅服務廳建設,充分利用辦稅大廳的顯示屏、公告欄、宣傳資料、宣傳展板等形式,在辦稅服務廳顯著位置公開政策、指南等各類涉稅資訊。規範大廳窗口人員和電話接聽人員的服務規範,有效落實首問責任制,加強政策宣傳規範化管理。
二是稅務網站。進一步加強政府資訊公開專欄建設,為納稅人提供便捷及時的各類資訊,切實方便納稅人獲取稅收政策和涉稅辦理資訊。2014年度松江區稅務局網站訪問量為3000099人次,其中政府資訊公開專頁的訪問量為26354次。年初增設納稅人學堂,使納稅人通過網路報名,參加我局舉辦的各類輔導培訓。進一步更新和擴增網上學堂的課程,為納稅人提供廣泛的了解稅收的課件資源,讓納稅人學有所獲。發佈申報期提醒、上海稅務網上辦稅服務廳操作手冊 、單機版開票軟體視頻課件、2014年度個人住房房産稅有關事項的提示及其他通知公告共50條,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24條。就納稅人關心的辦稅員辦理、稅務登記自動賦碼管理、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等等,及時在網上進行公告和通知,使納稅人及時了解。繼續有效辦理“網上提問”、“網上投訴”、“局長信箱”,傾聽納稅人的各類訴求,積極搭建與社會公眾“零距離”交流的互動橋梁。
三是12366納稅服務諮詢熱線、短信平臺及上海稅務互動平臺。充實12366納稅服務接線人員,實時回答納稅人的問題諮詢,全年共解答用戶提問58876個。利用區局短信平臺發送各類服務資訊382441條,向納稅人告知稅收政策資訊,提醒及時辦理涉稅事項。通過上海稅務互動平臺,向企業推送資訊1738057條,點對點互動54332次,實現了稅企之間多方位、多角度互動。
四是開辦專題培訓輔導班。對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網上辦稅服務廳的操作等內容對納稅人進行面對面的宣傳輔導。完善和推進稅收徵管機制。
五是納稅諮詢室。繼續利用納服中心和徵收所的納稅人諮詢室,與納稅人進行直接的諮詢解答,全年共接待526人次,使稅收政策得以有效的進行宣傳。
六是輔導、走訪、座談。通過調研走訪、召開座談會的形式,走進企業,深入了解,近距離、面對面聽取納稅人訴求,為深入推進政府資訊公開創造條件。
七是稅收宣傳資料。著力向企業發放“營改增”政策文件解讀、稅收優惠政策等宣傳資料。全年共編發對外資訊簡報6期,向各街鎮、園區等發放,進一步公開政府資訊。
八是稅收宣傳。2014年,我局的普法宣傳活動持續推進,首先,4月份,我局針對不同主體需求,積極開展稅法宣傳輔導活動。一是針對農村經濟發展,開展對農民集體經濟聯合社的稅法宣傳。二是對重點稅源戶開展走訪調研。三是開展股權轉讓風險企業政策和房産稅的宣傳輔導會。四是針對個體工商戶及街鎮協稅護稅辦工作人員宣傳稅收政策。將業務培訓與稅法宣傳工作結合,進一步提高法制宣傳教育的實效性。此外,在8.16“依法治市日”,由稅務幹部在車墩鎮社區文化活動中心進行稅法宣傳。稅務幹部通過發放稅收法律、政策宣傳資料。針對諮詢年收入12萬以上申報、私房出租及消費過程中的發票索要等社區居民較為關心的涉稅問題作了細緻講解;12月6日,我局又參加了區依法治區辦組織的松江區第二十六屆憲法宣傳周主題活動,現場就房産稅、個人所得稅等內容回答了納稅人的提問,同時進一步發放稅收宣傳資料。通過上述一系列的稅法宣傳活動,有效提升了納稅人的稅法遵從度。
九是外部媒體。有效利用《中國稅務報》、《松江報》等媒體擴大資訊公開的覆蓋面,全年在《中國稅務報》刊登資訊4條,在《松江報》刊登資訊14條,刊登了“松江區2013年度納稅百強榜”等公告。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情況
(一)申請情況
本局2014年收到6件公開政府資訊的申請,其中,信函申請4件,網上申請2件。
(二)申請處理情況
6件政府資訊公開申請均在法定期間內進行了答覆,其中4件申請不明確,需要申請人補正申請,因申請人未進行補正,故視為申請人放棄申請。另外2件涉及第三方經營資訊,視為商業秘密,在向第三方進行意見徵詢時,第三方未在法定期間內進行回復,故視為第三方不同意公開。
(三)依申請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4年度本局未收取任何相關費用。
四、復議、訴訟和申訴舉報等情況
本局2014年度發生針對有關政府資訊公開事務的行政訴訟共計3件,申請人于2014年11月27日就三條政府資訊申請向松江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案件未在2014年度審結。其他方面未發生針對本部門的有關政府資訊公開事務的行政復議案件及申訴舉報。
五、諮詢處理情況
本局2014年度共接受市民諮詢62496次,其中公共查閱室接待125次,諮詢電話接聽61328次,當面諮詢接待526次,網上諮詢517次。
六、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一年以來,本局的政府資訊公開工作較上一年在公開內容豐富性、資訊獲取便捷性、資訊公開時效性上有了一定的改進與提高,這主要得益於我局宣傳媒介的創新實踐,但是在某些方面仍存在一些問題,比如與納稅人的互動性、稅收宣傳的針對性等等還存在提升的空間。2015年,本局將根據《條例》和《規定》的要求,夯實工作基礎,推進渠道建設,為廣大納稅人及社會公眾提供資訊服務,不斷推進政府資訊公開工作的科學、長效管理。
七、説明和附表
(一)其他説明
所有附表的數據都僅反映2014年度的情況,數據統計範圍僅包括本局機關。
(二)附表
統 計 指 標 |
單位 |
統計數 |
一、主動公開情況 |
—— |
—— |
(一)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59 |
其中:主動公開規範性文件數 |
條 |
0 |
制發規範性文件總數 |
件 |
0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資訊的情況 |
—— |
—— |
1.政府公報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0 |
2.政府網站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59 |
3.政務微網志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0 |
4.政務微信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0 |
5.其他方式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0 |
二、回應解讀情況 |
—— |
—— |
(一)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 |
次 |
0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的情況 |
—— |
—— |
1.參加或舉辦新聞發佈會總次數 |
次 |
0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新聞發佈會次數 |
次 |
0 |
2.政府網站線上訪談次數 |
次 |
0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政府網站線上訪談次數 |
次 |
0 |
3.政策解讀稿件發佈數 |
篇 |
0 |
4.微網志微信回應事件數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應事件數 |
次 |
0 |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
—— |
—— |
(一)收到申請數 |
件 |
6 |
1.當面申請數 |
件 |
0 |
2.傳真申請數 |
件 |
0 |
3.網路申請數 |
件 |
2 |
4.信函申請數 |
件 |
4 |
(二)申請辦結數 |
件 |
6 |
1.按時辦結數 |
件 |
6 |
2.延期辦結數 |
件 |
0 |
(三)申請答覆數 |
件 |
6 |
1.屬於已主動公開範圍數 |
件 |
0 |
2.同意公開答覆數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開答覆數 |
件 |
0 |
4.不同意公開答覆數 |
件 |
2 |
其中:涉及國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業秘密 |
件 |
2 |
涉及個人隱私 |
件 |
0 |
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 |
件 |
0 |
不是《條例》所指政府資訊 |
件 |
0 |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屬於本行政機關公開數 |
件 |
0 |
6.申請資訊不存在數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 |
件 |
4 |
8.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數 |
件 |
0 |
四、行政復議數量 |
件 |
0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 |
件 |
0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五、行政訴訟數量 |
件 |
0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或者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數 |
件 |
0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六、舉報投訴數量 |
件 |
0 |
七、依申請公開資訊收取的費用 |
萬元 |
0 |
八、機構建設和保障經費情況 |
—— |
—— |
(一)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專門機構數 |
個 |
0 |
(二)設置政府資訊公開查閱點數 |
個 |
1 |
(三)從事政府資訊公開工作人員數 |
人 |
2 |
1.專職人員數(不包括政府公報及政府網站工作人員數) |
人 |
0 |
2.兼職人員數 |
人 |
2 |
(四)政府資訊公開專項經費(不包括用於政府公報編輯管理及政 |
萬元 |
0 |
九、政府資訊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 |
—— |
—— |
(一)召開政府資訊公開工作會議或專題會議數 |
次 |
1 |
(二)舉辦各類培訓班數 |
次 |
2 |
(三)接受培訓人員數 |
人次 |
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