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上海市松江區國家稅務局、上海市地方稅務局松江區分局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上海市松江區稅務局
2017年2月15日
引 言
本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上海市政府資訊公開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要求,由上海市松江區國家稅務局、上海市地方稅務局松江區分局編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情況,政府資訊公開類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和申訴舉報等情況,諮詢處理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並附相關説明和指標統計附表等。本年度報告在本局網站(http://shanghai.chinatax.gov.cn/sjtax)上公佈。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對本年度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聯繫上海市松江區國家稅務局、上海市地方稅務局松江區分局辦公室(地址:上海市松江區園中路2號,郵編:201620,電話:021-67736640,電子郵箱:sjtax@shanghai.gov.cn)。
一、政府資訊公開工作概述
2016年以來,松江區稅務局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立足部門職能,進一步健全組織機構、加強監督檢查,積極穩步地開展政府資訊公開工作,保障了政府資訊公開工作依法、及時、準確、有序地開展。全年主要工作情況如下:一是建立健全了松江區稅務局資訊公開工作制度。對資訊公開遵循的原則、內容、形式等作出具體規定,並健全了組織領導和責任追究制度。二是明確了各管理環節的責任。建立主要領導負全責、分管領導具體抓、辦公室承辦、其他科室相配合、基層所同開展的組織體系,確保權責明確、配合得當。以保障廣大公眾知情權為基本原則,著力提升政府資訊公開的比例,確保主動公開的資訊準確及時的進行發佈。三是加強資訊員隊伍建設。指定專人負責資訊公開工作,做好公開資訊審查、網路維護、資訊報送、實時更新等工作。定期組織業務培訓,嚴格執行公開審查程式,確保資訊公開的及時性、準確性。四是拓寬政府資訊公開渠道。利用各種傳統公開方式的同時,加強網上公開,推進網上辦稅服務廳、12366服務熱線、納稅人網上學校、“松江稅務”微信、APP應用軟體以及短信平臺等線上渠道建設,利用現代化的資訊手段,有效推送各種最新稅務通知、稅收政策,使稅法宣傳更有效率、更接地氣,方便廣大納稅人及時了解相關資訊。
二、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情況
本局按照《條例》、《規定》,堅持“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積極做好主動公開工作。2016年度本局主動公開政府資訊83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
(一)主動公開範圍
根據《條例》、《規定》等的要求,本局積極主動公開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資訊、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者參與的資訊,以及反映本行政機關機構設置、職能、辦事程式等情況的資訊,主要包括:
1. 機構設置、管理職能情況。發佈區局概況、主要職責、機構領導、內設機構職能、對外辦稅窗口地址、聯繫電話等。遇內容變化,及時進行調整。
2. 工作制度、工作紀律、服務承諾以及監督投訴辦法等資訊。公佈本局的舉報監督聯繫電話,公開本局的政風行風公開承諾書,方便納稅人進行投訴監督。及時公開本局的工作動態,便於納稅人了解本局的工作開展情況。
3. 行政許可(審批)公開情況。在區局稅務子網站公開稅務行政審批事項改革的有關情況,分批次發佈涉稅審批事項上線的通知。公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升級、增量等項目的行政許可(審批)情況。共發佈“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最高開票限額事項”12條行政審批事項結果。
4.欠稅情況。根據《欠稅公告辦法(試行)》(國家稅務總局令第9號)的規定,公告截止本期末本局所徵管企業未按期繳納稅款的納稅人及其所欠繳稅款(不含罰款、滯納金)情況,每季度發佈一次。
5.納稅催報催繳情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62號)第一百零六條第(一)項規定,每月公告《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和《限期繳納稅款通知書(二)》,國地稅共計48條。
6.非正常戶認定公告情況。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完善稅務登記管理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21號)和滬國稅徵科〔2011〕17號文的有關規定,每月公告我局認定的“非正常戶”名單。
7.財務公告情況。根據《財政部關於深入推進地方預決算公開工作的通知》(財預〔2014〕36號)以及市稅務局、區財政局的具體部署,公告上海市地方稅務局松江區分局2015年度部門決算。
8. 落實有關稅收政策的情況。及時發佈營改增試點全面擴圍政策、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個人住房房産稅繳稅及認定等通知,便於納稅人及時了解稅收政策。2016年,對子網站答疑精華進行了改版,並按照稅種和徵管熱點分8個類別就納稅人常問的問題進行了匯總,並在子網站上發佈2016年區局納稅服務綜合平臺諮詢問題彙編。同時進一步完善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專欄,使納稅人及時順暢地辦理匯算清繳事項的各項流程。
9、執法告知情況。在執行行政檢查、行政處罰的過程中,通過現場告知、文書送達等形式,主動告知執法人員身份、執法許可權、依據以及執法對象的權利和義務、救濟渠道等內容。
(二)主動公開途徑
一是辦稅服務廳。繼續加強辦稅服務廳建設,充分利用辦稅大廳的顯示屏、公告欄、宣傳資料、宣傳展板等形式,在辦稅服務廳顯著位置公開政策、指南等各類涉稅資訊。規範大廳窗口人員和電話接聽人員的服務規範,有效落實首問責任制,加強政策宣傳規範化管理。
二是稅務網站。進一步加強政府資訊公開專欄建設,為納稅人提供便捷及時的各類資訊,切實方便納稅人獲取稅收政策和涉稅辦理資訊。2016年度松江區稅務局網站訪問量為8,370,387人次,其中政府資訊公開專頁的訪問量為150,917次。進一步更新和擴增網上學堂的課程,為納稅人提供廣泛的了解稅收的課件資源,讓納稅人學有所獲。發佈申報期提醒、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通知、上海稅務網上辦稅服務廳操作輔導、增值稅發票手機驗舊操作手冊、2016年度個人住房房産稅有關事項的提示及其他通知公告共60條。就納稅人關心的“營改增”問題、“三證合一、一照一碼”代碼轉換、個人住房房産稅政策等等,及時在網上進行公告和通知。繼續有效辦理“網上提問”、“網上投訴”、“局長信箱”,傾聽納稅人的各類訴求,積極搭建與社會公眾“零距離”交流的互動橋梁。
三是12366納稅服務諮詢熱線、短信平臺及上海稅務互動平臺。充實12366納稅服務接線人員,實時回答納稅人的問題諮詢,全年共解答用戶提問151624個。利用區局短信平臺發送各類服務資訊1152871條,向納稅人告知稅收政策資訊,提醒及時辦理涉稅事項。通過上海稅務互動平臺,向企業推送資訊1854188條,實現了稅企之間多方位、多角度互動。
四是開辦專題培訓輔導班。舉辦代理記賬人員匯算清繳申報表及客戶端填報專場培訓、固定資産加速折舊政策講解與申報表填報專題培訓。
五是納稅諮詢室。繼續利用納服中心和徵收所的納稅人諮詢室,與納稅人進行直接的諮詢解答,全年共接待355人次,使稅收政策得以深入宣傳。
六是輔導、走訪、座談。通過調研走訪、召開座談會的形式,走進企業,深入了解,近距離、面對面聽取納稅人訴求,為深入推進政府資訊公開創造條件。
七是稅收宣傳資料。著力向企業發放“營改增”政策文件解讀、稅收優惠政策等宣傳資料,進一步公開政府資訊。
八是稅收宣傳活動。以全國第25個稅收宣傳月為契機,區局各部門精心組織,因地制宜、積極創新,緊扣“聚焦營改增試點、助力供給側改革”的主題,開展了大量接地氣、見實效的宣傳活動。如一所在漕河涇松江園區一樓大廳中心位置設置宣傳諮詢臺,選派業務較強的幹部現場回答納稅人諮詢;六所在所內設立小規模企業營改增輔導站,現場輔導小規模企業營改增相關政策和操作方法;八所在九亭、泗涇各組織了一場小規模納稅人“營改增”專場培訓;十所應上海立信會計學院邀請,組織所內業務骨幹分批開展稅收風險管理相關知識講座,講解稅收風險管理理論、實踐操作和典型案例等;十六所開設 “營改增”諮詢專窗,向納稅人宣傳房産交易中營改增相關稅收政策。通過上述一系列的稅法宣傳活動,有效提升了納稅人的稅法遵從度。
九是外部媒體。有效利用《中國稅務報》、《松江報》等媒體擴大資訊公開的覆蓋面,全年在《中國稅務報》刊登資訊3條,在《松江報》刊登資訊4條,在《新民晚報》刊登資訊2條,在《新聞晨報》刊登資訊1條。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情況
(一)申請情況
本局2016年收到2件公開政府資訊的申請,1件為信函申請,1件為網路申請。
(二)申請處理情況
2件政府資訊公開申請均在法定期間內進行了答覆,2件都屬於申請不明確,需要申請人補正申請,因申請人未進行補正,故視為申請人放棄申請。
(三)依申請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6年度本局未收取任何相關費用。
四、復議、訴訟和申訴舉報等情況
2016年度未發生針對本部門的有關政府資訊公開事務的行政復議、訴訟及申訴舉報。
五、諮詢處理情況
本局2016年度共接受市民諮詢152296次,其中諮詢電話接聽151624次,當面諮詢接待355次,網上諮詢317次。
六、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2016年我局在資訊公開方面存在資訊總量不夠多,宣傳形式還不夠生動,部分動態資訊更新滯後,內容豐富性上仍不能滿足公眾需求等問題。
2017年,將嚴格按照政府資訊公開規程、規定做好資訊的審核發佈工作。加大資訊公佈力度,確保資訊品質,豐富資訊內容,尤其是在公眾關心的稅收政策、納稅服務方面等加大資訊發佈量,同時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制度條例,規範工作流程,促使我局政務資訊化工作向規範化、制度化方向發展。
(一)提高認識,努力規範工作流程
按照“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總體要求,健全和完善政府資訊公開工作流程,進一步增強政務公開工作的針對性、時效性。
(二)系統整合,提高網站服務功能
從方便公眾查詢的角度,按照資訊內容的相關性,做好資訊標題與資訊全文之間、資訊與資訊之間、各資訊內容類別之間的關聯,儘量減少點擊層次,提高網上服務效率。
(三)積極創新,拓展資訊公開途徑
運用“網際網路+”思維,研究利用“松江稅務”微信和APP軟體對外推送各類需公開的政府資訊,進一步提升區局的政府資訊公開工作水準。
七、説明和附表
(一)其他説明
所有附表的數據都僅反映2016年度的情況,數據統計範圍僅包括本局機關。
統 計 指 標 |
單位 |
統計數 |
一、主動公開情況 |
—— |
—— |
(一)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數(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相同資訊計1條) |
條 |
83 |
其中:主動公開規範性文件數 |
條 |
0 |
制發規範性文件總數 |
件 |
0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資訊的情況 |
—— |
—— |
1.政府公報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0 |
2.政府網站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83 |
3.政務微網志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0 |
4.政務微信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0 |
5.其他方式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0 |
二、回應解讀情況 |
—— |
—— |
(一)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不同方式回應同一熱點或輿情計1次) |
次 |
0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的情況 |
—— |
—— |
1.參加或舉辦新聞發佈會總次數 |
次 |
0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新聞發佈會次數 |
次 |
0 |
2.政府網站線上訪談次數 |
次 |
0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政府網站線上訪談次數 |
次 |
0 |
3.政策解讀稿件發佈數 |
篇 |
0 |
4.微網志微信回應事件數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應事件數 |
次 |
0 |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
—— |
—— |
(一)收到申請數 |
件 |
2 |
1.當面申請數 |
件 |
0 |
2.傳真申請數 |
件 |
0 |
3.網路申請數 |
件 |
1 |
4.信函申請數 |
件 |
1 |
(二)申請辦結數 |
件 |
2 |
1.按時辦結數 |
件 |
2 |
2.延期辦結數 |
件 |
0 |
(三)申請答覆數 |
件 |
2 |
1.屬於已主動公開範圍數 |
件 |
0 |
2.同意公開答覆數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開答覆數 |
件 |
0 |
4.不同意公開答覆數 |
件 |
0 |
其中:涉及國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業秘密 |
件 |
0 |
涉及個人隱私 |
件 |
0 |
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 |
件 |
0 |
不是《條例》所指政府資訊 |
件 |
0 |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屬於本行政機關公開數 |
件 |
0 |
6.申請資訊不存在數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 |
件 |
2 |
8.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數 |
件 |
0 |
四、行政復議數量 |
件 |
0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 |
件 |
0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五、行政訴訟數量 |
件 |
0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或者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數 |
件 |
0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六、舉報投訴數量 |
件 |
0 |
七、依申請公開資訊收取的費用 |
萬元 |
0 |
八、機構建設和保障經費情況 |
—— |
—— |
(一)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專門機構數 |
個 |
0 |
(二)設置政府資訊公開查閱點數 |
個 |
1 |
(三)從事政府資訊公開工作人員數 |
人 |
2 |
1.專職人員數(不包括政府公報及政府網站工作人員數) |
人 |
0 |
2.兼職人員數 |
人 |
2 |
(四)政府資訊公開專項經費(不包括用於政府公報編輯管理及政府網站建設維護等方面的經費) |
萬元 |
0 |
九、政府資訊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 |
—— |
—— |
(一)召開政府資訊公開工作會議或專題會議數 |
次 |
2 |
(二)舉辦各類培訓班數 |
次 |
1 |
(三)接受培訓人員數 |
人次 |
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