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由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松江區稅務局編制,報告中所列數據為本機關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的公開數據。本報告電子版可以在本局網頁(shanghai.chinatax.gov.cn/sjtax/)下載。如對本報告有疑問,請聯繫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松江區稅務局辦公室(地址:上海市松江區園中路2號,郵編:201620,電話:021- 67736640,電子郵箱:sjtax@shanghai.gov.cn)。
一、總體情況
2020年,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松江區稅務局嚴格貫徹落實《條例》要求,嚴格落實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政府關於政府資訊公開的相關要求,圍繞服務“六穩”“六保”,大力落實減稅降費,持續優化營商環境,進一步完善政府資訊公開制度,深化公開內容,拓展公開渠道,優化平臺建設,切實從工作實際出發,不斷提高政府資訊公開工作水準。
(一)主動公開
根據《條例》要求,區局牢牢把握“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工作理念,從納稅人和社會公眾的需求出發,不斷提高政府資訊公開工作的針對性和時效性,積極做好主動公開工作。2020年,區局主動公開政府資訊129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
目前主動公開內容包括:機構概況(包括領導簡介、聯繫方式、機構職能),稅收執法(包括權責清單、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稅收執法資訊、稅收徵管資訊),政府採購,其他,政府資訊公開年報。
(二)依申請公開
加強對依申請公開工作的規範化管理,著力提升各環節工作效率,健全系統內部會商制度,依法依規做好依申請公開的受理、審查和處理工作,積極探討依申請公開工作中面臨的難點、重點問題,加強答覆合法性審核,力保為申請人做好服務工作。2020年區局未收到政府資訊公開申請。
(三)政府資訊管理
區局嚴抓資訊公開品質,結合稅務工作特點,完善對外資訊發佈審批機制。加強資訊公開保密審查,做到資訊發佈與保密審查同步運轉。定期調整和更新本機關主動公開基本目錄,嚴格按照公開內容、公開依據、公開時限、公開主體、公開渠道和載體、公開對象、公開方式和公開層級規範操作。規範網站資訊發佈流程,指定專人做好公開資訊審查、網路維護、資訊報送、實時更新等工作,確保資訊公開的及時性、準確性。
(四)平臺建設
積極強化公開渠道建設,不斷豐富服務方式,以松江區稅務局網頁為主動公開的主要平臺,積極完成政府資訊公開專欄改版工作,調整和完善法定主動公開內容,維護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進一步明確政務公開具體內容,深化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同時,積極打造辦稅服務廳、12366服務熱線、“松江稅務”微信等多層次宣傳陣地。優化辦稅服務廳政務公開區,設置諮詢窗口,舉辦納稅人學堂,向納稅人公開、宣傳稅收政策和辦稅須知。做好12366納稅服務熱線接線工作,通過電子稅務局、“松江稅務”微信及短信平臺,向納稅人發佈各類公告事項及工作提示。圍繞“減稅費優服務助復産促發展”主題開展稅收宣傳月活動,開展稅收宣傳“六進”活動,為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營造良好的稅收輿論氛圍。
(五)監督保障
建立健全區局資訊公開工作制度,規範完善組織保障體系,進一步明確資訊公開遵循的原則、內容、形式,以保障廣大公眾知情權為基本原則。強化各部門的公開責任,明確目標任務,將政府資訊公開規範要求納入區局績效考核,確保主動公開資訊準確及時發佈,提升工作水準。
二、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資訊內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
規章 |
0 |
0 |
0 | ||||||
規範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資訊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許可 |
4 |
0 |
29285 |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6 |
+8 |
14989 |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資訊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處罰 |
8 |
-1 |
1253 | ||||||
行政強制 |
4 |
+1 |
0 |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資訊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0 |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
資訊內容 |
採購項目數量 |
採購總金額 | |||||||
政府集中採購 |
9 |
9740356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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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處理政府資訊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係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於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資訊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結轉政府資訊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開 |
1.屬於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屬於三類內部事務資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屬於四類過程性資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屬於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屬於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資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沒有現成資訊需要另行製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補正後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覆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資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處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總計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資訊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後起訴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20年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存在以下問題:一是政務公開的宣傳力度還有待加強,二是政務公開的隊伍建設還需提升。
針對以上問題,區局採取了以下措施予以改進。一是進一步加強政務公開宣傳力度。依託新興媒體優勢,聚焦重點工作以及日常辦稅熱點問題,開展雲課堂直播活動,通過“松江稅務”微信公眾號發佈資訊444篇,幫助納稅人快速、便捷掌握實時資訊。二是進一步加強政務公開幹部隊伍建設。配齊配強人才力量,挑選政治堅定、業務精良的人員充實到政務公開工作隊伍中,持續完善工作流程,提高資訊發佈的及時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更好地為社會公眾和納稅人服務。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