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上海市政府資訊公開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要求,由上海市國家稅務局第三稅務分局、上海市地方稅務局第三分局編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情況,政府資訊公開類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和申訴舉報等情況,諮詢處理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並附相關説明和指標統計附表等。本年度報告的電子版可以在上海稅務網站(www.tax.sh.gov.cn)上下載。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對本年度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聯繫上海市國家稅務局第三稅務分局、上海市地方稅務局第三分局政府資訊公開辦公室(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865號,郵編:200011,電話:63689900-2103)。
一、概述
2010年,本局以貫徹落實《條例》、《規定》為主線,進一步強化領導、完善機制、規範行為,利用多種方式和渠道及時公開相關政府資訊,不斷提升政府資訊公開工作的時效性、公正性和透明性。
(一)組織保障,機制完善
根據《條例》、《規定》及上級機關做好政府資訊公開工作的有關要求,本局將其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建立由分管局領導主管,辦公室主辦,各相關部門協辦,指定專人負責的工作機制。本局在辦公室下設立“政府資訊公開辦公室”,截至2010年底由4名工作人員組成。
(二)強固基礎,注重實效
一是及時做好上海稅務網站三分局政府資訊公開專頁的資訊更新維護工作,編制(修改)公開指南、公開目錄,發佈本局機構設置、稅收業務等資訊。
二是重視開展政府資訊公開培訓工作。積極派員參與市局組織的有關培訓,並將政府資訊公開納入分局新進公務員培訓內容,在分局內部開展政府資訊工作人員輔導交流會,加強業務知識的學習,不斷提升政府資訊公開工作水準。
三是定期開展政府資訊公開工作情況評估檢查。通過各部門自查和分局督查相結合的方式,對政府資訊公開工作情況進行總結分析,確保及時、準確、透明。
(三)整合渠道,與時俱進
一是完善基礎公開渠道。在辦稅服務廳利用電子顯示屏、觸摸屏、資料架等形式,將本局機構概況、機構領導及內設機構主要職能情況、稅收政策法規、涉稅事項辦理流程、辦稅須知及行政許可決定等相關資訊向納稅人進行全面公開。
二是細化服務舉措。辦稅服務廳將諮詢電話按綜合服務、發票管理、申報納稅業務類型分類公開;設置預約熱線;編制辦稅指南、友情提醒及填表樣本等,為納稅人提供準確便捷的辦稅服務。
二、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情況
本局按照《條例》、《規定》,堅持“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積極做好主動公開工作。截至2010年底,本局累計主動公開政府資訊64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2010年新增的主動公開政府資訊15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其中,機構設置類資訊3條,佔20%;業務類資訊12條,佔80%。
(一)主動公開範圍
1.機構職能、依法履職公開情況。
及時公開本局機構概況、機構領導及內設機構主要職能情況,包括各部門職責介紹、聯繫方式及窗口服務時間等資訊。
2. 稅務行政許可(審批)公開情況
按月公開稅務行政審批事項辦理結果資訊。 2010年共發佈發票管理類行政審批資訊12條,涉及行政許可決定名單279個。
3. 行政事業性收費公開情況
主動公開稅務登記證工本費、發票工本費等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
4.政府集中採購公開情況
本局政府集中採購資訊已通過中央政府採購網、中國稅務政府採購網及上海政府採購網予以公開,內容涉及政府採購項目的名稱、概況、招投標情況等資訊。
5. 貫徹落實國家稅收政策的情況
本局緊密圍繞服務上海乃至全國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積極貫徹落實各項稅收政策。如:組織召開“國際航運保險免征營業稅”政策落地、企業研究開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政策、促進改善小企業金融服務稅收政策調研工作等各類輔導交流會,保障政策發佈的實效,充分發揮稅收對上海“兩個中心”建設的推動作用。
(二)主動公開途徑
1.稅務網站
本局政府資訊主要通過上海稅務網稅務三分局政府資訊公開專頁對外公佈,包括機構設置資訊、稅收業務資訊以及其他資訊等,注重資訊更新維護,確保資訊公佈的正確性和時效性。
2.辦稅服務廳
利用兩個辦稅服務廳、電子顯示屏、多媒體觸摸屏、公告欄、宣傳資料架、涉稅事項受理告知單等向納稅人公開、宣傳稅收政策和辦稅須知等資訊。辦稅服務廳分類設有諮詢熱線和導向臺,及時解答納稅人辦稅過程中的涉稅問題。
3.諮詢熱線及短信平臺
本局設立“納稅服務熱線”,以電子郵箱形式為主,結合手機短信,開展稅法宣傳、接受並答覆本局戶管企業的諮詢、建議和意見。
4.基層稅務所
發揮基層稅務所與納稅人聯繫緊密的特點,通過各種形式向納稅人發送各類稅收政策宣傳資料;深入企業開展調研,稅收政策送到府,收集企業對政策公開及實施情況的反饋資訊;召開座談會、政策輔導交流會,傾聽納稅人需求,解答政策執行中的問題,積極幫助企業解決實際困難,充分發揮基層稅務所的溝通宣傳作用。
5.稅收宣傳月
借助稅收宣傳月,積極拓展宣傳平臺。構築辦稅服務廳主動宣傳、徵管科所與納稅人互動交流的立體宣傳網路。通過舉辦“推進上海建設國際金融中心大講壇”等系列宣傳活動,解讀政策,互動交流,使稅企在研究政策、優化服務等多個方面溝通意見,探討方法,促進稅收政策的推進落實。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情況
本局2010年度未收到政府資訊公開申請。
四、復議、訴訟和申訴舉報等情況
本局2010年度未發生針對本部門的有關政府資訊公開事務的行政復議案件、行政訴訟案件以及申訴舉報。
五、諮詢處理情況
本局2010年度政府資訊公開專欄訪問量11849次。
六、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2010年,本局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的進步,但與公眾需求和上級機關要求還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現在:政府資訊公開內容的時效性還有提升空間;資訊獲取的便捷性上有待進一步提高。
本局今後將從以下幾個方面不斷加強政府資訊公開工作:
一是繼續做好政府資訊公開工作的業務培訓工作;加強公開資訊屬性審核工作;確保後臺資訊更新及時。
二是進一步健全政府資訊公開工作的責任機制和監督保障機制,確保公開內容的真實性和時效性。加大監督整改力度,及時發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並採取有力措施切實加以整改,不斷提升工作水準和品質。
七、説明和附表
(一)其他説明
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包括所有附表的數據)及統計範圍都僅反映本局2010年度政府資訊公開的情況。
(二)附表
附表一
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情況統計
指 標 |
單 位 |
數量 |
本年度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15 |
其中: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
- |
-34.8% |
全文電子化政府資訊數 |
條 |
15 |
新增行政規範性文件數 |
條 |
0 |
附表二
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情況統計
指 標 |
單 位 |
數量 |
依申請公開資訊目錄數 |
條 |
0 |
受理申請總數 |
條 |
0 |
其中:1.當面申請數 |
條 |
0 |
2.傳真申請數 |
條 |
0 |
3.電子郵件申請數 |
條 |
0 |
4.網上申請數 |
條 |
0 |
5.信函申請數 |
條 |
0 |
6.其他形式申請數 |
條 |
0 |
對申請的答覆總數 |
條 |
0 |
其中:1.同意公開數 |
條 |
0 |
2.同意部分公開數 |
條 |
0 |
3.“非《規定》所指政府資訊”數 |
條 |
0 |
4.“資訊不存在”數 |
條 |
0 |
5.“非本機關職責許可權範圍”數 |
條 |
0 |
6.“申請內容不明確”數 |
條 |
0 |
7.“重復申請”數 |
條 |
0 |
8.不予公開總數 |
條 |
0 |
其中(1)“國家秘密”數 |
條 |
0 |
(2)“商業秘密”數 |
條 |
0 |
(3)“個人隱私”數 |
條 |
0 |
(4)“過程中資訊且影響安全穩定”數 |
條 |
0 |
(5)“危及安全和穩定”數 |
條 |
0 |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數 |
條 |
0 |
9.其他 |
條 |
0 |
附表三
諮詢情況統計
指 標 |
單 位 |
數量 |
提供服務類資訊數 |
條 |
0 |
網上諮詢數 |
人次 |
0 |
現場接待人數 |
人次 |
0 |
諮詢電話接聽數 |
人次 |
0 |
網站專欄頁面訪問量 |
人次 |
11849 |
附表四
復議、訴訟情況統計
指 標 |
單 位 |
數量 |
行政復議數 |
件 |
0 |
其中:被復議機關確認違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行政訴訟數 |
件 |
0 |
其中:被法院確認違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申訴舉報數 |
件 |
0 |
其中:被確認違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附表五
政府支出與收費情況統計
指 標 |
單 位 |
數量 |
收取費用總數 |
元 |
0 |
其中:1.檢索費 |
元 |
0 |
2.郵寄費 |
元 |
0 |
3.複製費 |
元 |
0 |
政府資訊公開指定工作人員總數 |
人 |
4 |
其中:1.全職人員數 |
人 |
0 |
2.兼職人員數 |
人 |
4 |
處理政府資訊公開的專項經費 |
萬元 |
0 |
處理政府資訊公開的實際支出 |
萬元 |
0 |
與訴訟有關的總費用 |
萬元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