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言
本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上海市政府資訊公開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要求,由上海市國家稅務局第三稅務分局、上海市地方稅務局第三分局編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情況、政府資訊公開類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和申訴舉報等情況、諮詢處理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並附相關説明和指標統計附表等。本年度報告的電子版可以在分局政府網站上下載。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對本年度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聯繫上海市國家稅務局第三稅務分局、上海市地方稅務局第三分局政府資訊公開辦公室(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865號,郵編:200011,電話:63689977,電子郵箱:swsfj@shanghai.gov.cn)。
一、概述
2016年,分局按照《條例》、《規定》以及市局政務公開(政府資訊公開)工作的安排部署,嚴格落實上級部門關於政府資訊公開的各項要求,以分局政府網站升級改版為契機,全面紮實推進相關工作平穩有序開展。持續深化主動公開內容,結合分局局情,在分局政府網站中增設金融業專欄,圍繞稅收工作的重點和熱點,大力做好稅收政策的普及宣傳;依法依規做好依申請公開工作,嚴格對答覆意見及擬公開資訊進行審查,嚴格遵守答覆時限,規範出具答覆文書;積極拓展公開渠道和豐富公開形式,持續優化網站、辦稅服務廳、熱線諮詢電話等傳統渠道建設,大力推廣網上辦稅服務廳,並推出分局微信公眾號“上海市稅務三分局”。
二、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情況
分局按照《條例》和《規定》要求,堅持“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積極做好主動公開。截至2016年底,分局累計主動公開政府資訊192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2016年新增的主動公開政府資訊39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
(一)主動公開範圍
1.分局基本情況。公開分局機構概況、領導簡介、分局內設機構主要職能情況,包括各部門職責介紹、聯繫方式及窗口服務時間等資訊。對已經發佈的內設機構及其職能等資訊及時更新維護,通過專欄向社會公眾及時公佈。
2.分局科級領導幹部任免情況。
3.政府集中採購公開情況。分局政府集中採購資訊已通過中央政府採購網、中國稅務政府採購網及上海政府採購網予以公開,內容涉及政府採購項目的名稱、概況、招投標情況等資訊。
4.其他按照《條例》、《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事項,包括行政許可事項決定名單等內容。
(二)主動公開途徑
1.稅務網站
結合分局政府網站升級改版,調整網頁佈局,優化欄目分類,融入整合網廳,內容主題更加突出,納稅人操作更加簡潔。2016年通過本單位政府網站公開政府資訊數39條;本單位政府網站資訊公開專欄訪問量122242次,相比去年同期增長278.6%。
2.辦稅服務廳
認真落實《全國稅務機關納稅服務規範》相關要求,推進辦稅服務廳標準化、規範化建設。優化導向臺服務,強化流動導稅,並通過公告欄、稅宣資料架、電子顯示屏等形式方便納稅人及時全面地獲取辦稅資訊。
3.12366稅務諮詢熱線
優化整合納服中心與辦稅服務大廳職能,加強12366納服動態管理,貫徹落實週報、月報、季報制度,及時總結12366整體運作情況,歸納分析納稅人諮詢熱點、難點問題,力求為納稅人提供便捷、優質、高效的納稅服務。2016年,分局12366諮詢熱線共受理電話諮詢38369個。
4.稅企互動平臺
通過網路互動方式開展資訊推送和稅企交流,充分發揮平臺在稅法宣傳、諮詢、稅企溝通方面的作用。2016年共利用平臺推送各類資訊168批,共計53229條。
5.微信公眾號
“上海市稅務三分局” 微信公眾號于2016年 9月底正式上線,目前共設置“納稅指南”、“涉稅查詢”、“大企業服務”三個功能模組共11個欄目,結合分局戶管特色,力求實用便捷,體現大企業個性化服務特色。2016年共推送14期,共計53條政策法規和辦稅指南等各類資訊。
6.納稅人學堂
2016年分局納稅人學堂共舉辦了7期20堂課,內容涉及營改增政策及申報表填寫、營改增發票系統操作、網廳操作等,培訓得到了納稅人的積極響應,共有2930余人次參加,有效地擴大了稅收政策宣傳和輔導的覆蓋面。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資訊情況
(一)申請情況
分局2016年共受理政府資訊公開申請4件,其中信函申請4件。
從申請的資訊內容來看,涉及行政處罰決定情況等資訊。
(二)申請處理情況
在2016年辦理的4件政府資訊公開申請中,已經答覆的為4件,全部按期完成答覆。
已經答覆的4件申請中,“同意公開”的申請3件,重復申請1件。
(三)依申請收費及減免情況
分局2016度未收取相關費用。
四、復議、訴訟和申訴舉報等情況
分局2016年度未發生針對本部門的有關政府資訊公開事項的行政復議案件、行政訴訟案件以及申訴舉報。
五、諮詢處理情況
分局2016度共接受市民諮詢58530次,其中諮詢電話接聽38369次,網上諮詢54次,當面諮詢接待20107人次。分局2016年度政府資訊公開專欄訪問量122242次。
六、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2016年,分局在政府資訊公開方面雖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對照上級的要求和公眾的期望,還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是主動公開服務意識還要進一步提升,公眾互動方面也要進一步增強。2017年分局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將以深化公開內容、優化公開服務為主線,主動適應資訊公開大格局,紮實做好資訊公開工作。分局將繼續以貫徹落實《條例》為重點,主動了解和掌握公眾關注的熱點難點,不斷調整和充實政府資訊公開內容;通過多種形式深入學習,領會《條例》和市局有關政府資訊公開管理的文件精神,統一認識,強化服務理念;依託網際網路和多媒體技術,強化稅收宣傳矩陣建設,拓寬資訊公開渠道,促進資訊公開工作更高效便民。
七、説明和附表
(一)其他説明
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包括所有附表的數據)及統計範圍都僅反映分局2016年度政府資訊公開的情況。
(二)附表
附件1 |
|
|
政府資訊公開情況統計表 | ||
(2016年度) | ||
填報單位(蓋章): | ||
統 計 指 標 |
單位 |
統計數 |
一、主動公開情況 |
—— |
|
(一)主動公開政府資訊數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相同資訊計1條) |
條 |
39 |
其中:主動公開規範性文件數 |
條 |
0 |
制發規範性文件總數 |
件 |
0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資訊的情況 |
—— |
|
1.政府公報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0 |
2.政府網站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39 |
3.政務微網志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0 |
4.政務微信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0 |
5.其他方式公開政府資訊數 |
條 |
0 |
二、回應解讀情況 |
—— |
|
(一)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 (不同方式回應同一熱點或輿情計1次) |
次 |
0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的情況 |
—— |
|
1.參加或舉辦新聞發佈會總次數 |
次 |
0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新聞發佈會次數 |
次 |
0 |
2.政府網站線上訪談次數 |
次 |
0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政府網站線上訪談次數 |
次 |
0 |
3.政策解讀稿件發佈數 |
篇 |
0 |
4.微網志微信回應事件數 |
次 |
1 |
5.其他方式回應事件數 |
次 |
0 |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
—— |
|
(一)收到申請數 |
件 |
4 |
1.當面申請數 |
件 |
0 |
2.傳真申請數 |
件 |
0 |
3.網路申請數 |
件 |
4 |
4.信函申請數 |
件 |
0 |
(二)申請辦結數 |
件 |
4 |
1.按時辦結數 |
件 |
4 |
2.延期辦結數 |
件 |
0 |
(三)申請答覆數 |
件 |
4 |
1.屬於已主動公開範圍數 |
件 |
0 |
2.同意公開答覆數 |
件 |
3 |
3.同意部分公開答覆數 |
件 |
0 |
4.不同意公開答覆數 |
件 |
0 |
其中:涉及國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業秘密 |
件 |
0 |
涉及個人隱私 |
件 |
0 |
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 |
件 |
0 |
不是《條例》所指政府資訊 |
件 |
0 |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屬於本行政機關公開數 |
件 |
0 |
6.申請資訊不存在數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 |
件 |
1 |
8.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數 |
件 |
0 |
四、行政復議數量 |
件 |
0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 |
件 |
0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五、行政訴訟數量 |
件 |
0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或者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數 |
件 |
0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六、舉報投訴數量 |
件 |
0 |
七、依申請公開資訊收取的費用 |
萬元 |
0 |
八、機構建設和保障經費情況 |
—— |
|
(一)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專門機構數 |
個 |
0 |
(二)設置政府資訊公開查閱點數 |
個 |
1 |
(三)從事政府資訊公開工作人員數 |
人 |
4 |
1.專職人員數(不包括政府公報及政府網站工作人員數) |
人 |
0 |
2.兼職人員數 |
人 |
4 |
(四)政府資訊公開專項經費(不包括用於政府公報編輯管理及政府網站建設維護等方面的經費) |
萬元 |
0 |
九、政府資訊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 |
—— |
|
(一)召開政府資訊公開工作會議或專題會議數 |
次 |
0 |
(二)舉辦各類培訓班數 |
次 |
0 |
(三)接受培訓人員數 |
人次 |
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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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負責人:徐佩儀 審核人:竇永慧 填報人:龔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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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繫電話:63689977 填報日期:2017年2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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