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時間:2026-04-08
留言標題:跨省建築服務企業個稅申報問題
留言內容:請問我是外省企業,在上海提供建築服務項目,在上海招募了一批員工,應當如何為他們申報個稅?
答覆時間:2026-04-10
答覆單位:上海市稅務局
答覆內容:您好:您的提問收悉。現針對您的提問簡要回復如下:
一、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建築安裝業跨省異地工程作業人員個人所得稅徵收管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52號)規定:“一、總承包企業、分承包企業派駐跨省異地工程項目的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在異地工作期間的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由總承包企業、分承包企業依法代扣代繳並向工程作業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總承包企業和分承包企業通過勞務派遣公司聘用勞務人員跨省異地工作期間的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由勞務派遣公司依法代扣代繳並向工程作業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二、跨省異地施工單位應就其所支付的工程作業人員工資、薪金所得,向工程作業所在地稅務機關辦理全員全額扣繳明細申報。凡實行全員全額扣繳明細申報的,工程作業所在地稅務機關不得核定徵收個人所得稅。”
二、外省市來滬提供建築服務的企業,可以通過自然人電子稅務局WEB端扣繳功能或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扣繳端進行全員全額申報。申報前,可由該外建項目的經辦人聯繫工程所在地稅務機關(或通過電子稅務局徵納互動人工坐席)獲取申報密碼。
歡迎您再次提問,您也可以通過“上海稅務”微信公眾號“線上諮詢”模組、“上海稅務”網站“我要諮詢”模組進入智慧線上諮詢系統,或通過12366納稅繳費服務熱線獲得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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