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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房産稅試點滿月 徵收漸入正軌

發佈時間:2011-05-25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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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 截至2月27日,上海市稅務機關已受理個人住房房産稅徵免認定申請1970件,發放個人住房房産稅認定通知書456份。其中,應徵房産稅的住房133套,約佔已認定數的30%,適用0.4%稅率的為129套。經過1個月的運作,上海徵收房産稅試點工作漸入正軌。

  根據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上海市自2011年1月28日起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産稅試點。為確保試點工作規範有序開展,上海稅務部門從啟動佈置、建立合作機制、強化管理服務等各方面入手,認真做好各項管理制度、執行措施和服務標準的通知發佈,及時聯繫各相關部門協調推進和解決房産稅徵收各環節的具體操作問題,確保試點工作圓滿成功。

  試點工作啟動後,上海稅務部門積極推行市與區(縣)兩級相關部門的工作協作機制,成立了由財政、地稅、房管、人社、公安、民政、統計等部門組成的個人住房房産稅工作小組,並在各區縣也建立了相應的工作機制,逐漸形成上下級、部門間的工作合力,相互協調、共同配合、穩步推進此項工作。目前,稅務部門與房管、公安、民政等部門密切聯繫,已經解決了房産稅認定中家庭住房資訊等的查詢和復核問題,並正在著手研究部門間的電子資訊聯網事宜,爭取儘早實現資訊共用。目前,經上海市房産稅工作小組確定,以統計局2月18日公佈的上海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為基準,按照每平方米單價28426元為界線,劃分了0.4%和0.6%兩檔稅率,為實現房産稅徵收工作實質性推進提供了條件。同時,在試點過程中,上海稅務部門還堅持管理加服務的原則,全面落實徵管和納稅服務各項舉措。

  據悉,今後上海稅務部門將針對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根據“以居住為主、以市民消費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為主”的原則,與有關部門一起,通過案例分析研究等方式進一步深化和細化試點政策,切實做好政策宣傳、解答和具體認定工作。按照資訊管稅的要求,以確保應納稅款及時足額徵收入庫為目標,全力推進政府部門間的電子資訊聯網共用,在方便納稅人辦理涉稅事項的同時,做好稅款入庫的追蹤和分析,進一步提高個人住房房産稅試點的管理和服務效率。

  (摘自中國稅務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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