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在中國政府法制資訊網上全文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修正案(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各界徵求意見。據了解,此次公佈的徵求意見稿主要擬對現行稅收徵管法作出三個方面的修改。
第一,與有關法律相銜接。與行政強制法相銜接,將“滯納金”更名為“稅款滯納金”,以與行政強制法中的滯納金相區別,並完善稅收行政強制執行程式和費用承擔規定;與刑法相銜接,將“偷稅”改為“逃避繳納稅款”,並增加“漏稅”的相關規定;與行政許可法相銜接,明確註冊稅務師和稅務師事務所的法律地位。
第二,規定相關方資訊報告義務,加大稅源監控力度。規定政府部門和有關單位應當及時向稅務機關提供所掌握的涉稅資訊,明確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應當提供的涉稅資訊範圍。
第三,增加對個人納稅人的稅收徵管規定,加大徵管力度。規定個人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建立納稅人識別號制度,將稅收保全、強制執行的範圍由“從事生産、經營的納稅人”擴大到包括自然人在內的所有納稅人,並規定可以對個人取得收入單位與納稅相關的賬簿和資料實施稅務檢查。
來源:中國稅務報



搜索
搜索
導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