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熱詞:
上海城市精神: 海納百川 追求卓越 開明睿智 大氣謙和

財政部

關於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有關政策的通知

發佈時間:2026-01-22 13:19
字號:[ ] [ ] [ ]
列印本頁
文號:財稅〔2026〕6號

發文單位:財政部

發文日期:2026-01-12

狀態:全文有效

國家發展改革委、水利部、稅務總局,國家電網有限公司、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財政局:

  現就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有關政策通知如下:

  一、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延續徵收至2030年12月31日,徵收標準繼續按照《財政部關於調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46號)有關規定執行。

  二、請相關部門和地方切實加強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的徵收和使用管理,做好政策執行情況跟蹤,重大情況及時報告。

  財政部

  2026年1月12日

【返回頂部】【列印本頁】【關閉本頁】

主辦單位: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

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800號 電話:021-12366

網站標識碼:bm29090019 滬ICP備19025643號-1 滬公網安備 3101040200558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