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熱詞:
上海城市精神: 海納百川 追求卓越 開明睿智 大氣謙和

財政部 稅務總局

關於外籍個人股息紅利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事項的公告

發佈時間:2026-09-03 14:50
字號:[ ] [ ] [ ]
列印本頁
文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6年第27號

發文單位:財政部 稅務總局

發文日期:2026-09-01

狀態:全文有效

現就外籍個人股息紅利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外籍個人從外商投資企業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適用20%稅率。

  二、外商投資企業向外籍個人支付股息紅利時,應當代扣代繳稅款,並於支付所得的次月15日內申報納稅。外商投資企業未扣繳稅款的,取得股息紅利的外籍個人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6月30日前繳納稅款;稅務機關通知限期繳納的,外籍個人應當按照期限繳納稅款。

  三、本公告自2026年9月1日起執行,《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4〕20號)第二條第(八)項同時廢止。

  特此公告。

   

  財政部 稅務總局

  2026年9月1日

  

【返回頂部】【列印本頁】【關閉本頁】

主辦單位: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

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800號 電話:021-12366

網站標識碼:bm29090019 滬ICP備19025643號-1 滬公網安備 3101040200558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