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委託代徵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24號)第十三條第三款之規定,“因代徵人發生合併、分立、解散、破産、撤銷或者因不可抗力發生等情形,需要終止協議的”,稅務機關可以提前終止委託代徵協議。因浙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安順路證券營業部(31010409WK00640)(原浙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龍華西路證券營業部)代徵點稅務關係遷移至外區,現提前終止協議同時取消委託代徵資格。
具體事項見附件。
特此公示。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徐匯區稅務局
2023年3月2日
根據《委託代徵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24號)第十三條第三款之規定,“因代徵人發生合併、分立、解散、破産、撤銷或者因不可抗力發生等情形,需要終止協議的”,稅務機關可以提前終止委託代徵協議。因浙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安順路證券營業部(31010409WK00640)(原浙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龍華西路證券營業部)代徵點稅務關係遷移至外區,現提前終止協議同時取消委託代徵資格。
具體事項見附件。
特此公示。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徐匯區稅務局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