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我國第一個體現“綠色稅制”的綜合稅種,環境保護稅自2018年1月1日起開始徵收。它的順利開徵不僅實現了“費改稅”的平穩過渡,更促使企業不斷朝著節能減排、綠色生産的方向發展,為經濟轉型發展增加了助推器、提供了新動力,改革初顯成效。數據顯示,2018年,本市400余戶環境保護稅納稅企業享受了減免優惠。 根據納稅人排放應稅大氣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濃度值低於國家和地方規定排放標準的程度不同,環境保護稅法設置了兩檔差別化減稅優惠政策。
“環境保護稅立法後,我們認識到環境保護稅稅額的大小完全取決於排污量的多少,我們想要減少稅負,就必須加大節能減排力度,改善産品生産工藝。”上海永茂泰汽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先生説。該企業先後陸續投入300余萬元資金進行專項改造,在使用新設備、新工藝後,廢氣排放量降低近90%。2017年該企業繳納排污費5萬多元,2018年只需繳納環境保護稅近1萬元。
同樣受到減免措施影響的還有上海市固體廢物處置有限公司。該公司是處理上海全市産生的醫療廢物的一家企業,全年各排放口數據均受到市生態環境部門線上聯網監測。公司的財務負責人曾經計算過一筆賬:“我們公司全年投入1900多萬元的改造資金,從金額上説是多了一些,但是有一點很重要,現在的稅費是根據排放污染物的量而不斷變化的。”他表示,可以通過監控和計算稅額,認清企業的現實技術情況,再通過工藝升級、生産轉型、採用綠色原材料等措施來改進。2018年企業不僅減少污染物排放2000KG,獲得20多萬的稅收減免,更是推動産業轉型升級和高品質發展,增強企業的綜合競爭力。
復旦大學環境經濟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志青認為,污染防治是一項系統性工程,要佔用大量社會經濟資源,因此就需要引入和調動排放主體更大的環保意識和積極性。“免征措施作為一種激勵機制,也可以視為是一種成本上的補貼。”李志青表示,“‘多排多繳、少排少繳、不排不繳’,環境保護稅的徵收確實在一定程度上倒逼企業從清潔生産、集中處理及源頭減排等方面加強污染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