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動漫企業銷售動漫軟體享受增值稅即徵即退
【政策內容】
對動漫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主開發生産的動漫軟體,按照13%的稅率徵收增值稅後,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徵即退政策(稅收政策執行截止期限為2023年12月31日)。
3.動漫軟體出口免征增值稅。
動漫軟體,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軟體産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100號)中軟體産品相關規定執行。
動漫企業和自主開發、生産動漫産品的認定標準和認定程式,按照《文化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動漫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文市發〔2008〕51號)的規定執行。
【文件依據】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延續動漫産業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38號)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延長部分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6號)
(二)動漫企業部分服務可選擇按3%徵收率繳納增值稅
【政策內容】
經認定的動漫企業為開發動漫産品提供的動漫腳本編撰、形象設計、背景設計、動畫設計、分鏡、動畫製作、攝製、描線、上色、畫面合成、配音、配樂、音效合成、剪輯、字幕製作、壓縮轉碼(面向網路動漫、手機動漫格式適配)服務,以及在境內轉讓動漫版權(包括動漫品牌、形象或者內容的授權及再授權),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算增值稅。
動漫企業和自主開發、生産動漫産品的認定標準和認定程式,按照《文化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動漫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文市發〔2008〕51號)的規定執行。
【文件依據】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