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惠內容】
對符合國家出口退(免)稅規定的文化創意企業出口産品和提供跨境服務,按規定實行退(免)稅政策。
【政策依據】
1.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39號)
2.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佈《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24號)
3.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12號)
4.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佈《適用增值稅零稅率應稅服務退(免)稅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11號)
5.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適用增值稅零稅率應稅服務退(免)稅管理辦法》的補充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88號)
6.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