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接受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捐贈的收入;
2、除《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七條規定的財政撥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補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購買服務取得的收入;
3、按照省級以上民政、財政部門規定收取的會費;
4、不徵稅收入和免稅收入孳生的銀行存款利息收入;
5、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