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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繳稅常見問題解答

發佈時間:2020-04-28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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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目前有哪些主流電子繳稅方式

  本市的主流繳稅方式有:三方協議繳稅、商業銀行櫃檯繳稅、銀行卡刷卡繳稅、網上銀行繳稅、第三方(非銀行支付機構)支付繳稅等,適用於各項稅費,包括申報産生的應納稅額、逾期未繳納的欠稅、滯納金和違法違章罰款等(社會保險費不在本次介紹範圍)。

  二、各繳稅方式如何使用

  (一)三方協議繳稅

  1.適用於納稅人、稅務機關、開戶銀行三方簽訂《委託銀行劃繳稅(費)款三方協議書》(簡稱“三方協議”)實時繳稅。

  2.上海市電子稅務局已開通網上簽訂三方協議,納稅人選擇全程網簽方式簽約的協議可即時生效。納稅人在各網上辦稅系統或辦稅場所完成申報後選擇三方協議實時繳稅,當場知道繳稅結果。

  (二)商業銀行櫃檯繳稅

  1.適用於納稅人持各網上辦稅系統或辦稅場所開具的《銀行端查詢繳稅憑證》,至支援此方式的商業銀行網點櫃檯辦理繳稅。

  2.《銀行端查詢繳稅憑證》所載付款人為自然人的需本人簽字,付款人為對公客戶的需加蓋銀行預留印鑒。

  (三)銀行卡刷卡繳稅

  適用於納稅人至各辦稅場所申報後,使用稅務機關布設的POS機,對納稅人本人名下帶有銀聯標識的借記卡或信用卡刷卡完成刷卡繳稅。

  (四)網上銀行繳稅

  適用於納稅人登錄電子稅務局並完成申報,系統跳轉銀聯線上支付界面,納稅人使用付款人本人名下帶有銀聯標識的借記卡或信用卡辦理網上繳稅。

  (五)第三方支付繳稅

  適用於上海市電子稅務局、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或各辦稅場所,通過系統出具的二維碼,使用雲閃付、支付寶、微信等APP“掃一掃”後,使用APP內綁定的銀行卡進行支付。也可在電子稅務局移動端直接跳轉第三方APP進行喚醒支付。

  三、繳稅後怎麼獲取完稅憑證

  根據使用渠道不同,可分為:

  (一)納稅人至各辦稅場所繳稅成功的,由稅務人員列印《稅收完稅證明》。

  (二)納稅人使用各網上辦稅系統繳稅成功的,稅務機關在三個工作日內通過系統出具《電子繳款憑證》,由納稅人自行列印。

  (三)納稅人至商業銀行櫃檯繳稅成功的,由銀行人員列印《電子繳稅付款憑證》。

  (四)納稅人如有需要,可在電子稅務局上申請列印《電子稅收完稅證明》。

  四、各繳稅方式支付限額是多少

  (一)三方協議繳稅、商業銀行櫃檯繳稅可以使用對公賬戶、借記卡、活期一本通(活期存摺),以上述賬戶餘額為限(扣除賬戶中因特殊原因部分凍結的金額)。

  (二)銀行卡刷卡繳稅可以使用借記卡,以賬戶餘額為限,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也可使用信用卡,一般限額為5000元。各發卡行限額不統一,具體詳詢發卡行。

  (三)對於網上銀行繳稅、第三方支付繳稅,一般借記卡20000元,信用卡5000元。各發卡行限額不統一,具體詳詢發卡行。

  五、需要注意的其他事項

  (一)一份三方協議只能與一個主管稅務機關簽訂,如果是本市跨區經營的納稅人,需要按不同的報驗地主管稅務機關分別簽訂(賬戶可以是同一個,三方協議號不同)。納稅人也可根據需要,與一個稅務機關多個商業銀行簽約三方協議。納稅人都可以通過電子稅務局完成上述情形的簽約。

  (二)納稅人收到《銀行端查詢繳稅憑證》並沒有完成繳稅,必須按照規定在限繳期內去商業銀行櫃檯進一步辦理繳稅。

  (三)在使用第三方支付時遇到剛繳成功的稅款又被退回,可能是由於第三方支付機構與清算機構、聯網系統之間數據交互異常導致。可以嘗試換另一種APP支付,或者登錄電子稅務局,網上直接簽訂三方協議實時繳稅,繳稅成功後再終止三方協議等方法解決。

  電子繳稅(按類型分)導圖

  電子繳稅(按場所分)導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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