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稅款從納稅人取得應稅住房産權的次月起計算,按年計徵,不足一年的按月計算應納稅額。
(一)凡在2023年之前取得産權的應稅住房,2023年應繳納稅款為認定通知書中確定的年應納稅額。
(二)凡在2023年1月至11月期間取得産權的應稅住房,2023年應繳納稅款按以下公式計算:當年度應納稅款=年應納稅額÷12個月×當年度應納稅月份數。
答:稅款從納稅人取得應稅住房産權的次月起計算,按年計徵,不足一年的按月計算應納稅額。
(一)凡在2023年之前取得産權的應稅住房,2023年應繳納稅款為認定通知書中確定的年應納稅額。
(二)凡在2023年1月至11月期間取得産權的應稅住房,2023年應繳納稅款按以下公式計算:當年度應納稅款=年應納稅額÷12個月×當年度應納稅月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