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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經稅務機關催報催繳仍拒不繳納個人住房房産稅的,稅務機關將會如何處理?

發佈時間:2024-11-15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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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對經催報催繳仍拒不繳納個人住房房産稅的,稅務機關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處理外,還將根據個人信用徵信管理相關辦法,將欠稅資訊納入上海市公共信用資訊服務平臺管理。欠稅住房權屬轉移前應繳清房産稅稅款,未繳清稅款的將被限制交易。

  納稅人有其他繳納個人住房房産稅問題,可通過撥打021-12366納稅服務熱線、登錄上海稅務網站(shanghai.chinatax.gov.cn)或通過“上海稅務”微網志、微信進行諮詢,也可到應稅住房所在區的房地産交易中心稅務窗口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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