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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逾期繳納個人住房房産稅的渠道及如何加收滯納金?

發佈時間:2024-11-15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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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凡是逾期納稅的,可按照本提示“解答一”有關上海電子稅務局繳稅流程進行網上繳納;或到應稅住房所在區的房地産交易中心稅務窗口繳納。逾期繳納的,當年度稅款從次年1月1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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