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境退稅便利服務告知書
告知書編號:自動生成
境外旅客證件號碼:
自願申請購物離境退稅便利服務,現已取得退稅款並通過本人銀行預授權金額 元,預授權日期 ,預授權POS編號:已預填,預授權POS終端號:已預填,預授權信用卡卡號: ,預授權號: 。具體權利義務事項包括:
一、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業務須符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和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有關規定。
二、境外旅客承諾自開具《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申請單》並簽署本告知書當日起17天(含)內從上海市口岸離境。
三、預授權信用卡僅支援且僅可使用銀聯、VISA、MASTER、JCB或大萊類別的信用卡,不支援且不可用美運、DCC類別的信用卡。預授權信用卡的預授權金額是境外旅客提供的作為辦理購物離境退稅便利服務事宜的擔保。
四、應退增值稅額=離境的退稅物品銷售發票金額(含增值稅)×退稅率(11%)
實退增值稅額=應退增值稅額-退稅代理機構辦理退稅手續費(2%)
信用卡預授權金額=實退增值稅額;
五、如違反有關規定或違反上述權利義務事項要求中的任意一項的,上海市退稅代理機構中國銀行上海市分行有權扣取境外旅客預授權信用卡的相應款項,且由境外旅客自行承擔由此産生的手續費等。
境外旅客在本告知書上簽字的,視作確認並聲明其完全理解與接受本告知書全部條款的內涵並自願嚴格遵守。
境外旅客簽字:
聯繫方式(手機+電子郵件):
日期:
中國銀行上海市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