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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開具本市國地稅通用機打發票、冠名機打發票的納稅人如何報送發票明細數據?

發佈時間:2013-04-06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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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開具本市國地稅通用機打發票、冠名機打發票的納稅人如何報送發票明細數據?

  答:納稅人按周將填開、作廢、紅衝、遺失、繳銷的發票明細資訊製作數據電文,于下周內報送主管稅務機關;未執行任何操作的,應報送零數據電文。

  開通電子申報業務的納稅人,可通過電子申報系統遠端報送數據電文。未開通電子申報業務的納稅人,可通過移動存儲介質到辦稅服務廳報送數據。為便於操作,未開通電子申報業務的納稅人可暫按周製作數據電文,並於次月申報期內到辦稅服務廳報送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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