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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普通發票明細數據採集工作的推廣應用範圍?何時開始實施數據採集工作?

發佈時間:2013-04-07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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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普通發票明細數據採集工作的推廣應用範圍?何時開始實施數據採集工作?

  答:普通發票明細數據採集工作的推廣應用範圍:使用本市國地稅通用機打發票、稅控普通發票和冠名機打發票的納稅人。在2012年試點工作基礎上,自2013年4月份起,屬於數據採集工作推廣應用範圍、條件成熟的納稅人全面實施數據採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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