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份,中國共産黨第十九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明確,“為提高社會保險資金徵管效率,將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等各項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
根據國務院和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社會保險費徵收體制改革部署,自2020年11月1日起,企業職工各項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