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三條的規定,納稅人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應稅行為的年應徵增值稅銷售額(以下稱應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標準的納稅人為一般納稅人,未超過規定標準的納稅人為小規模納稅人。其中:年應稅銷售額標準為500萬元(含本數)。
根據《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四條的規定,年應稅銷售額未超過規定標準的納稅人,會計核算健全,能夠提供準確稅務資料的,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一般納稅人資格登記,成為一般納稅人。會計核算健全,是指能夠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設置賬簿,根據合法、有效憑證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