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五十四條的規定,小規模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購買方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代開。
根據上述規定,由於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不能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其銷售服務、無形資産或者不動産,如果購買方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但是,對小規模納稅人向消費者個人銷售服務、無形資産或者不動産以及應稅行為適用免征增值稅規定的,不得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根據《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五十四條的規定,小規模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購買方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代開。
根據上述規定,由於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不能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其銷售服務、無形資産或者不動産,如果購買方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但是,對小規模納稅人向消費者個人銷售服務、無形資産或者不動産以及應稅行為適用免征增值稅規定的,不得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