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5日,國務院辦公廳發佈了《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廣隨機抽查規範事中事後監管的通知》,要求在政府管理方式和規範市場執法中,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就是指在監管過程中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抽查情況及查處結果及時向社會公開。
國家稅務總局于2015年8月25日發佈了《推進稅務稽查隨機抽查實施方案》,明確要求建立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的“雙隨機”抽查機制。所有待查對象,除線索明顯涉嫌偷逃騙抗稅和虛開發票等稅收違法行為直接立案查處的外,均須通過搖號等方式,從稅務稽查對象分類名錄庫和稅務稽查異常對象名錄庫中隨機抽取。向社會公佈稅務稽查隨機抽查的依據、主體、內容、方式等事項清單,公佈抽查情況和抽查結果,自覺接受社會監督,擴大執法社會影響。推廣運用電子化手段,對“雙隨即”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實現責任可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