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有關規定,現將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面試人員名單
面試人員名單見本通知附件1。
二、面試確認及資格復審
請進入面試的考生於2024年2月5日18:00前,發送電子郵件確認是否參加面試。參加面試的,須同時提交面試資格復審材料;放棄面試的,須同時提交放棄面試資格聲明。具體要求如下:
(一)電子郵件發送至shswsh@aliyun.com。
(二)電子郵件主題。確認參加面試的考生,電子郵件主題統一為“XXX確認參加面試(用人司局+職位代碼)”,例如:張三確認參加面試(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XX區稅務局3001101234567)。
(三)電子郵件正文。確認參加面試聲明樣式見本通知附件2。如網上報名時填報的通訊地址、聯繫方式等資訊發生變化,請在電子郵件正文中註明。
(四)電子郵件附件。為包含全部面試資格復審材料的壓縮文件。請將每份材料通過掃描或手機拍照等方式,製成圖片文件,圖片須端正、清晰、大小適中,建議每個圖片文件控制在1MB左右,所有圖片打包壓縮為一個RAR或ZIP文件,文件名統一為“XXX資格復審材料(用人司局+職位代碼)”。具體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證。
2.本人學生證或工作證。
3.公共科目筆試准考證。
4.考試報名登記表(貼好照片,如實、詳細填寫個人學習、工作經歷,時間必須連續,並註明各學習階段是否在職學習,取得何種學歷和學位)。
5.本(專)科、研究生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以及報考職位要求的各類等級證書、職業資格證書等材料。
6.回避資訊採集表(見本通知附件3)。
7.其他材料:
應屆畢業生提供所在學校蓋章的《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推薦表》(模板從國家公務員局考錄專題網站下載,須在備註欄註明培養方式)。
社會在職人員提供所在單位蓋章的《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推薦表》(模板從國家公務員局考錄專題網站下載)。有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經歷的考生,需提供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基層工作經歷材料,並註明起止時間和工作地點。有國有企業、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經歷的考生,需提供相應勞動合同和社保繳納記錄。
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大學生村官”項目人員提供由縣級及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材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一製作,教育部監製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三支一扶”計劃項目人員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製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提供國防部統一製作的《中國人民解放軍退出現役證書》(或《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退出現役證書》)和國家承認的高等學校畢業證書複印件,並由縣級及以上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加蓋公章。
(五)放棄面試的考生,電子郵件主題和正文均為“XXX放棄面試資格(用人司局+職位代碼)”。郵件附件為《放棄面試資格聲明》(樣式見本通知附件4),須經本人手寫簽名後,製作為電子照片或掃描件。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放棄聲明,又因個人原因不參加面試的,視情節輕重記入公務員錄用考試誠信檔案。
考生應對所提供材料真實性負責,材料不全或主要資訊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取消面試資格。
三、面試安排
面試將採取現場面試方式進行。
(一)面試時間
面試時間為2024年3月5日-3月10日,每位考生具體面試時間詳見附件1。面試每天上午9:00開始,請考生在上午8:30之前,攜帶本人身份證和公共科目筆試准考證,進入候考室封閉管理。不按規定時間進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
報考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第四稅務局分局一級主任科員及以下職位(職位代碼:300110002002)和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浦東新區稅務局一級行政執法員職位(職位代碼:300110018013)的考生,還將在面試期間組織開展專業能力測試。
(二)面試報到地點
上海市共康路51號。
(三)面試成績發佈
面試工作結束2日內,我單位通過系統網路填報考生面試成績。考生可以登錄“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題網站”查詢本人面試成績。
四、體檢和考察
(一)綜合成績計算方式
無專業能力測試的職位: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2)×50%+面試成績×50%
有專業能力測試的職位: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2)×50%+面試成績×35%+專業能力測試成績×15%
(二)體檢和考察人選的確定
參加面試人數與錄用計劃數比例達到3:1的,面試後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1:1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比例低於3:1的,考生面試成績應達到60分,方可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1:1進入體檢和考察。
考生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照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體檢及考察人選;公共科目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按照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體檢及考察人選。
(三)體檢
體檢于2024年3月25日-3月29日進行,具體時間將採用手機短信的方式通知每一個考生。請於體檢當天在上海市普陀區業餘大學(上海市曹楊路805號,大眾三汽對面)集合,屆時統一前往,請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體檢費用由我單位承擔。
(四)考察
考察採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審核人事檔案(學籍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本人面談等方法進行,全面了解考察對象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身心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以及是否具有應當回避的情形。
五、注意事項
(一)面試考場實行封閉管理,考生在面試前應保持良好的身體狀態,密切監測體溫和健康狀況,提前做好出行準備,面試報到時佩戴口罩,有身體異常或其他特殊情況要及時向我單位報告。
(二)根據《公務員錄用規定》第二十條,公務員考試報考者不得報考錄用後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以及近姻親關係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如進入面試考生有上述情況,應主動放棄面試。在公務員招錄後續階段發現考生有上述情況的,取消錄用資格,並記入公務員錄用考試誠信檔案。
(三)考生應對個人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資格審查貫穿錄用工作全過程,在各環節發現報考者存在不得報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資格條件的,招錄機關均可取消其報考資格或錄用資格。
(四)考生應遵守法律法規,配合面試工作人員引導和管理,不得穿著有明顯職業特徵的服裝或佩戴明顯可見的徽章、首飾參加面試,不得有擾亂面試考場秩序和違反面試紀律的行為,否則將視情況給予面試成績無效、取消資格、限制報考等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有關國家機關依法處理。
面試前,如因特殊情況調整考試時間、地點和形式的,我單位將及時發佈補充公告並電話通知考生,請考生保持通訊暢通,密切關注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網站,避免遺漏相關資訊。
歡迎各位考生對我們的工作進行監督。
聯繫方式:021-64736756(電話)
021-64736756(傳真)
附件:1.面試人員名單
2.確認參加面試聲明(樣式)
3.回避資訊採集表(樣式)
4.放棄面試資格聲明(樣式)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