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辦企業按下列原則到指定的稅務機關辦理相關涉稅事項:
1.銀行、保險、國家級要素市場、海洋石油企業由市稅務三分局負責徵管;
2.本市分支機構由總機構的稅務機關負責徵管;
3.其餘由證照上地址所屬地的稅務機關負責徵管。
二、經實名認證且符合條件的新辦企業,稅務機關可在受理當天辦結全部10個稅務初始化事項,企業只需一次前往辦稅服務廳現場,即可領取稅控設備、發票及相關涉稅文書。
三、“新辦企業當天辦結”服務將最大程度壓縮企業開辦時間,減少您在稅務窗口的往返次數和排隊時間。您只需登錄上海市稅務局網上辦稅服務廳,根據頁面上的提示進行線上辦理。事項辦結後,我們將發送手機短信通知您前往辦稅服務廳領取辦理結果,您需同時提交如下材料:
1)載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原件);2)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經辦人非企業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交經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企業公章的《授權委託書》(原件),經辦人屬稅務代理人的,還需提交稅務代理合同(原件);3)需要申請發票的,應提交發票專用章;4)需要辦理銀行存款賬戶賬號報告的,應提交銀行開戶許可證或賬戶、賬號開立證明(原件);5)需要申請最高開票限額十萬元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企業法定代表人應至辦稅服務廳現場辦理實名資訊核驗;6)需要開通電子申報服務和網上辦稅應用的,需提交“法人一證通”數字證書(主)。
材料符合要求的,我們將當場發放辦理結果。需要當天領用增值稅發票的,可即至稅控服務商購買稅控盤,並至辦稅服務廳辦理稅控盤初始發行而後當場領用增值稅發票。
四、如在辦理涉稅事項時遇到問題和困難,請撥打諮詢電話: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