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國家稅務總局《推進稅務稽查隨機抽查實施方案》(稅總發〔2015〕104號)等相關規定,2021年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依據管理許可權,開展了隨機抽查工作,現將結果公佈如下:
2021年,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稽查部門根據相關規定,通過雙隨機工作平臺,隨機抽取了619戶企業作為抽查對象。採取的稽查應對方式為先自查再實施檢查。相關企業共自查補稅13124.4萬元。稅務稽查部門另對其中的61戶企業開展了重點檢查,共查補稅款11369.2萬元,罰款590.72萬元。兩項查補合計25084.32萬元。案件執法檢查人員,全部採取定向、不定向、競標相結合的形式,通過稽查雙隨機工作平臺,從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中隨機選派。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