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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國家稅務局 上海市地方稅務局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

發佈時間:2017-08-31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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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SY00242785X0201700103
主題分類: 通知公告

名稱: 上海市國家稅務局 上海市地方稅務局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

  2016年,上海市稅務部門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緊密圍繞《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按照《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設“十三五”規劃》和總局《“十三五”時期稅務系統全面推進依法治稅工作規劃》文件要求,聚焦市委市政府和國家稅務總局的重大決策和戰略部署,進一步強化法治理念,夯實制度基礎,規範執法行為,推動政策落實,紮實推進稅收法治建設各項工作,努力打造法治稅務。

  一、依法全面履行稅收工作職能

  1、健全頂層設計,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重實效。為了加強依法行政工作的統籌領導,確保在工作推進過程中形成合力、取得實效,健全現有的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制度,制定《上海市稅務系統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制度和議事規則》,完善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制度,全面發揮領導小組在依法行政重大事項中的領導和決策作用。全年召開9次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審議了《行政處罰聽證程式暫行辦法》、《重大稅務案件審理辦法》、推行公職律師制度等重大事項和文件。

  2、依法組織收入,嚴格依法履行組織收入職責。2016年以來,我局嚴格貫徹落實組織收入原則,堅持應收盡收,主動依法依規減免稅,落實優惠政策不打折扣,以稅收收入客觀、真實地反映本市經濟運作情況。堅決貫徹落實《預演算法》,組織稅種、級次、重點戶稅收的多層級基礎預測,並綜合考慮各區縣近三年稅收收入增長情況、2016年人代會通過的財政收入增長計劃和經濟發展趨勢,合理分解確定各基層單位收入任務。我局以組織收入中心工作指引,協調聯動“大稅政”、“大徵管”等各相關部門,使得全市組織收入工作步調一致,形成合力,全力保障稅收收入穩定、健康、可持續增長。2016年,完成稅收收入11847.0億元,同比增長5.5%,為上海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深化創新驅動發展、持續改善社會民生,提供了財力保障和政策支援。

  3、發揮稅收職能,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用”發展理念。結合供給側改革和服務社會經濟發展的要求,進一步做好各項稅收政策特別是重大改革事項涉稅政策落實工作。將國家戰略佈局和本市産業發展相結合,加強對自由貿易試驗區、自主創新試驗區、科創中心建設等領域稅收政策研究和制度創新,堅持問題導向,著力解決改革發展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著力發揮稅務部門改革開放排頭兵的優勢和作用。制發《關於進一步加強稅收優惠政策落實的通知》,結合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同步下發重點落實的稅收政策,要求基層分局認真落實各項稅收政策。根據市政府部署,完成24項科技創新稅收政策評估工作,全面評估政策的執行情況及其經濟效應,分析政策存在的問題,提出進一步完善政策的建議,並形成《上海市科技創新稅收政策實施效果評估報告》。做好國務院稅收政策落實督查、稅務總局行政審批改革專項督查等工作,如實反映我局貫徹落實稅收政策和各項改革任務的情況。結合自查及督查,及時落實相關問題整改,確保各項稅收政策有效落實。做好稅收政策儲備工作。突出補短板、強徵管為重點,貼近市政府重點工作和今年稅收徵管改革重點工作,組織完成8個稅收政策儲備項目。

  4、堅持放管結合,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及市政府行政審批改革工作部署,該取消審批的事項一律取消,該下放的事項一律下放,確保改革全面落實到位。除7項行政許可事項保留外,80項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已全部取消清理完畢,其中57項予以取消,23項調整為其他權力事項。經局長辦公會審議,明確只有行政許可事項才能審批,其他事項一律不得實施審批,禁止明放暗不放、形放實不放,防止改革反彈。不斷深化稅務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構建完善的事中事後管理體系,對取消、下放的審批事項嚴格按照總局出臺的後續管理措施予以管理。全面規範審批行為優化審批服務。對保留的許可事項在法律法規的框架內研究制定服務規範、服務指南、業務手冊、受理單樣表。結合金稅三期上線契機和實施稅務“網際網路+”行動計劃,積極推進稅務行政許可事項網上辦理,已實現全部稅務行政許可事項100%全流程、無紙化網上受理。推行受理單制度,實行辦理時限承諾制,加大行政審批公開力度,不斷推進審批規範化建設。

  5、推行權責清單,做好清單編制和公佈工作。結合本市國、地稅合署辦公的特點,兼顧總局和市政府權責清單工作要求,形成國、地稅權責事項“兩步走”的工作思路,做好兩者有效銜接。加強市區兩級聯動,在市局各處室和稅務分局的協同下,有序推進市區兩級權責清單梳理、確認工作,初步形成市區兩級清單動態管理體系。向社會發佈《市級行政權力和行政責任清單》,共7項權力事項、16項責任事項;《區級行政權力和行政責任清單》共47項權力事項,79項責任事項。

  二、提高稅收制度建設品質

  1、探索稅收共治,積極推動稅收保障條例工作。2016年年初,正式開展地方性稅收保障立法可行性研究,上報成為市政府2016年工作目標項目之一。成立了以局主要領導為組長,11個處室和分局參與的課題組。課題組蒐集整理了各省市地方稅收保障立法相關資料,實地走訪了市司法局和市政府法制辦,向基層分局開展問卷調查和座談。立足於上海國、地稅合署辦公的工作特點,充分調研本市稅務實踐中因稅收規範性文件法律位階過低、上位法規定過於原則、諸多事項不明確、資訊渠道不暢通的難點,梳理反映了基層稅務部門對地方稅收保障立法的真實需求,形成課題成果,提出開展稅收保障條例立法可行的結論,為下一步推動條例立法,實現稅收共治提供基礎性研究。

  2、落實稅收法定,健全稅收規範性文件清理長效機制。實現稅收規範性文件全過程管理、全方位梳理、全階段跟蹤。對現有的規範性文件進行梳理評估,確保梳理過程不留死角、不走過場、不漏空當。全年清理梳理規範性文件428件,其中,全文有效的稅收規範性文件共195件;因上位依據的調整、廢止而與其規定不一致或者缺失依據等原因而全文廢止或失效的稅收規範性文件共160件;部分條款因前述原因而廢止或失效的稅收規範性文件共73件。對195件全文有效、73件部分有效和今後新制發的規範性文件分類建檔,形成全階段、定期化、主動化的動態評估、跟蹤和清理機制,確保規範性文件管理工作做實做細做好。

  3、整合法律資源,制度化公職律師和法律顧問機制。制發了《上海市稅務系統公職律師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和《上海市稅務系統公職律師管理辦法》等系列文件,突出“真選、真用、真管”的總體原則,對公職律師的組織機構、選拔聘任、保障落實、工作進度等作詳細佈置。開展對全市178名“法律執業資格持證”稅務幹部開展大摸底,通過資格篩選、個人自薦、單位推薦等環節,産生48名候選名單,並特邀市政府法制辦、司法局、法院有關領導與市局領導共同組成面試組,對候選人員的法律知識、法治思維、稅收業務、臨場應變進行全方位考核,最終選拔出首批27位稅務公職律師。目前,針對大量反覆出現、性質上類同、涉及多個分局的涉稅舉報案件,借助公職律師跨區域統一應對,統一處置,在定紛止爭上效果顯現;組織公職律師集思廣益編撰的復議應訴案例集,得到了基層執法人員的廣泛好評。同時,我局制發了《關於開展政府法律顧問工作的通知》,對法律顧問的選聘要求、工作職責、工作範圍、稅務機關對法律顧問工作的協助與支援等進行了統一規範,為推進依法治稅提供了法律保障。

  三、堅持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

  1、落實業務規範,促進稅收工作和內部管理規範化。嚴格落實納稅服務規範、稅收徵管規範、出口退(免)稅管理規範、國稅地稅合作工作規範、政府採購工作規範、巡視工作規範、督察審計規範等,推進各級稅務機關稅收業務和內部管理規範化工作。

  2、探索確定性管理,推進稅收業務操作標準化。落實《深化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方案》要求,深入推進稅收業務操作事項標準化建設。制定《本市稅收業務事項操作標準化管理辦法》,建立標準化範本,協調業務處室立項,彙編形成《稅收業務事項操作標準化手冊》。對逾期認證發票退稅、企業所得稅核定徵收、房地産開發項目土地增值稅清算、登出遷移、稅務稽查涉稅案件移送、出口退稅款追回等11項業務事項制定操作標準,形成一致性管理工作機制,為實現本市稅務系統“服務一個標準、徵管一個流程、執法一把尺子”奠定基礎。

  3、提高執法品質,鞏固重大稅收案件審理機制。發佈本市重大稅務案件審理辦法公告,同步制發重大稅務案件審理委員會議事規則,明確文書、爭議處理等具體要求。結合金稅三期系統上線,在原有工作方法的基礎上,形成新的工作機制,確保重大案件審理工作不斷不亂,有序開展。全年在市局層面受理重大稅務案件12起,對強化稅收執法監督制約,推進科學民主決策,提高稅收執法品質,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防範稅收執法風險發揮了重要作用。

  四、完善權利救濟和糾紛化解機制

  1、暢通救濟渠道,提升復議應訴工作水準。通過不斷優化行政復議案件審理方法,加強案件法理分析,妥善解決行政爭議,實現案結事了。加強行政訴訟應對能力建設,召開案情分析和訴前準備會議,進一步厘清證據材料,統一庭審策略,提升應訴水準。本市稅務機關全年收到復議案件35件、應訴案件22件,分別較去年上升41%和50%。本市各級稅務機關聯動協同、有序應對、妥善處理,工作獲得市政府法制辦等部門好評。目前,已辦結復議案件33件,完成應訴案件10件。其中,復議案件直接糾錯7件,同比增長250%。通過復議糾錯等法律手段,監督稅務機關依法行使職權,促進稅務系統內部制度的進一步完善,有效提升了稅務執法水準,保護了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

  2、強化案例指導,堅持行政復議、訴訟案例編寫工作。對多發性、典型性問題進行分析,找準爭議産生的深層次原因並提出解決方法,著重從法律依據和法學理論的角度進行評價。6年來,共編寫“典型案例選編”6冊,其中2016年版彙編案例12件,聚焦涉稅舉報、房地産稅收等領域,其中不乏稅務機關具體行政行為被撤銷的案例,旨在通過以案説法,以案釋法、案法結合,以法導行,提升基層稅務部門的依法行政水準,規範一線稅務幹部的執法行為。

  五、全面推進政務公開

  1、完善保障機制,逐步拓展公開領域和事項。制發2016年度《上海市稅務系統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強化工作部署,確定重點工作。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原則,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全面公開。繼續完善欠稅公告、納稅人信用等級評定、稅款核定、減免退稅、行政處罰結果、重大稅收違法資訊等公開制度,逐步擴大稅收資訊主動公開範圍。本市稅務系統全年通過稅務網站、辦稅服務廳、12366熱線、政務微網志、短信平臺、基層稅務部門、納稅人學校、公共查閱點、大眾媒體等渠道,累計主動公開政府資訊14130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2016年新增主動公開政府資訊2100條,其中市局新增主動公開政府資訊178條,各分局新增主動公開政府資訊1922條。通過12366雙語諮詢熱線和雙語知識庫的聯動反饋機制,實現了人工語音、線上搜索和內部數據庫的實時對接,完善了國際納稅服務環節。2016年12366熱線服務總量近452萬個,其中電話人工服務數近300萬個。2016年上海稅務微網志共發佈稿件1667篇,閱讀量超過1812萬,粉絲總數38萬;上海稅務微信發佈稿件1227篇,閱讀量超過867萬人次,粉絲總數近40萬。全年納稅人學校開課近1304期,參與培訓近24萬戶企業、逾26萬人次。

  2、拓展公開渠道,完善資訊公開督促整改機制。定期督促基層分局開展網站自查,並建立自查工作臺賬,市局隨機開展抽查。落實《政府公開資訊交接單據》制度,全年共計向檔案館移交97篇,向圖書館移交144篇,均按要求規範操作、按月移交,確保政務公開移交工作規範化。繼續創新公開形式,拓展公開渠道,加強網際網路政務資訊數據服務平臺和便民服務平臺建設,利用辦稅服務廳等公開場所和網路、微網志、微信等現代媒介為納稅人提供及時、便捷的公開服務。健全完善稅務部門政務資訊公開監督保障機制,規範依申請公開對外答覆和內部辦理機制,強化對政務公開工作的考評監督。

  六、增強全社會稅收法治觀念

  1、健全學法機制,提升領導幹部和基層人員法治理念。按照總局和市政府關於領導幹部學法用法要求,堅持中心組學法和局領導學法制度。把法律知識培訓納入領導幹部及基層人員理論培訓的總體計劃,加強稅收執法人員法律知識更新培訓,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定期開展內容少而精、形式多樣、主題突出、凸顯實效的學法活動,如法治政府實施綱要解讀、行政復議以案説法、《行政訴訟法》新修訂版解讀、法制宣傳教育第七個五年計劃講解等,更好地匹配領導幹部法治學習需求。

  2、加強執法人員管理,落實稅務人員執法資格管理制度。嚴格做好執法資格考試,科學運用績效考核加強對基層分局的考核力度,切實提高一線執法人員的法律和稅收業務知識水準。2016年,組織本系統稅務人員324名參加全國統一稅務人員執法資格考試,合格人員272名,通過率83.95%,比2015年提高14個百分點,實現新錄用公務員初任培訓與稅收執法資格考試的無縫對接。

  3、做好爭先創優,以點帶面推動法治稅務機關建設。推進法治型稅務機關建設,積極開展總局法治稅務示範基地創建活動和市依法行政示範項目評選申報,做好兩者的有機結合和有效銜接,總結推廣先進做法,培育法治稅務建設先進典型,充分展示本市稅務系統法治建設成果和亮點。遴選報送總局法治稅務示範基地候選單位2個,其中浦東新區稅務局保稅區分局榮獲稅務總局全國法治基地稱號;實現市依法行政示範項目評選申報基層分局百分之百動員、百分之百參與,3個基層分局進入全市評出的30個入圍依法行政示範項目單位,在本市各行政系統中名列前茅,其中寶山稅務局報送的“首推法制員崗,有力推進基層稅務機關稅收執法規範化”成功入選上海市首批“依法行政示範項目”。

  2016年,上海稅務部門在推進依法治稅、加快法治政府建設工作上雖然取得較好成績,但還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現在:一是個別單位行政執法程式有待進一步規範;二是行政執法監督資訊化水準有待進一步提升;三是基層分局法制隊伍建設有待進一步加強。

  下一步,上海國稅、地稅將圍繞市政府《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設“十三五”規劃》和總局《“十三五”時期稅務系統全面推進依法治稅工作規劃》要求,結合本市稅務系統特點和實際工作情況,以推進依法治稅為突破口,依法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維護國家稅收利益,發揮稅收職能作用,在更高層次更高水準上推進依法治稅,為實現稅收現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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