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市稅務系統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緊密圍繞《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6-2020年)》目標,按照《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設“十三五”規劃》和國家稅務總局《“十三五”時期稅務系統全面推進依法治稅工作規劃》要求,聚焦市委、市政府和稅務總局的重大決策和戰略部署,進一步強化法治理念,夯實法治建設基礎,稅收法治建設各項工作取得紮實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稅收工作職能
(一)嚴格依法履行組織收入職責
各級稅務部門嚴格落實“依法徵稅,應收盡收,堅決不收過頭稅,堅決防止和制止越權減免稅,堅決落實各項稅收優惠政策”的組織收入原則,結合稅收收入管理工作的總體部署,嚴堵徵管漏洞促增收,深入搜尋薄弱環節,加強對稅款入庫進度的監督和檢查,及時發現並糾正存在的問題,確保各項稅款及時、足額、安全入庫。2017年,全市稅務部門組織的稅收收入完成12839.9億元,同比增長8.4%,完成出口退稅1353.8億元,實現稅收收入平穩有質增長,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可靠財力保障。
(二)推動稅收服務經濟發展
緊緊圍繞全面深化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和積極探索自由貿易港建設的要求,加強調查研究,突出多方協作,密切內外協調,有效落實好各階段推進目標。主動探索研究服務貿易創新試點稅收政策,圍繞服務貿易創新試點擴圍,兼顧金融開放創新,形成了自貿試驗區全面深化改革稅收政策建議。
(三)持續加強稅收政策落實力度
制發《關於持續加強稅收優惠政策落實的通知》《關於加強﹤“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稅收優惠政策指引﹥宣傳及稅收政策落實工作的實施意見》等文件,明確市區兩級政策落實責任分工,全面落實國家制定的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對減輕企業負擔、促進轉型升級、引導創新發展等稅收政策予以重點落實。圍繞營改增、六項減稅政策、雙創稅收政策、股權激勵政策等政策落實中遇到的問題,形成反饋報告40多篇,政策執行反饋專題報告3篇,科學提出了支援和規範的稅收政策建議。積極做好稅收政策儲備工作,組織完成20個稅收政策儲備項目。
(四)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整合優化行政許可事項辦理,進一步簡化許可事項受理材料、優化調整市級許可事項受理“金稅三期”系統流程,實施區局代辦轉報服務,加大許可事項諮詢服務力度,完善許可文書送達方式。深入推進標準化建設,在主動公佈稅務行政許可事項目錄的基礎上,在優化辦理流程、精簡報送資料的前提下,動態修訂完善相應手冊。全面開通網上辦理,提升行政審批效率,2017年起,全市稅務行政許可事項的網上全程辦理覆蓋率已達100%,實現受理、審查、反饋、決定和查詢告知等全過程、全環節網上辦理。
二、提高稅收制度建設品質
(一)積極推動稅收保障立法工作
稅收保障立法列入市政府2017年政府規章調研項目,按照立法調研項目的工作計劃,組織部分稅務分局和公職律師對稅收保障立法的框架條款等進行了論證和研究,形成了《上海市稅收保障立法框架體系研究》的課題報告,並草擬了本市的稅收保障辦法建議稿。同時,邀請市人大法工委、市高院、法制辦、司法局、法律顧問等專家就本市稅收保障立法提出建議和論證意見,調整和完善建議稿,為下一步推動稅收保障立法、實現稅收共治打下紮實的基礎。
(二)健全規範性文件清理長效機制
結合“放管服”等改革決定、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規範性文件清理工作,對現有稅收規範性文件開展集中清理,共清理梳理規範性文件272件,其中,全文有效的稅收規範性文件共158件;因上位依據的調整、廢止而與其規定不一致或者缺失依據等原因而全文廢止或失效的稅收規範性文件共42件;部分條款因前述原因而廢止或失效的稅收規範性文件共72件。對全文有效、部分有效和今後新制發的規範性文件,做好備案、管理、清理工作,並積極探索資訊化管理新模式,逐步形成全階段、定期化、主動化的動態評估、跟蹤和清理機制,確保規範性文件管理工作做實做細。
(三)持續推動權責清單制度建設
以“法無授權不可為,法定職責必須為”總體原則,多舉措、全方位持續深化市、區兩級稅務權責清單建設。在公佈市、區兩級權責清單基礎上,全面拓展梳理稅務行政權力事項要素,進一步規範權力事項名稱、條件、材料、流程、時限等。完善市、區兩級清單動態管理體系,開展權力清單動態調整階段性“回頭看”工作。探索並初步形成國、地稅合一權責清單編制思路,為逐步推行市、區兩級國、地稅合一權責清單建設打下堅實基礎。
三、堅持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
(一)積極推進 “雙隨機、一公開”
結合上海實際情況,制定了《落實〈推進稅務稽查隨機抽查實施方案〉的操作規範(1.0 版)》,細化明確了隨機抽查依據、工作責任分工、隨機抽查對象及名錄庫、隨機抽查方法、選派執法檢查人員、隨機抽查結果應用等六個方面的內容。按照不低於20%的比例,採用不定向抽取或定向抽取的方法,從稽查對象名錄庫中隨機抽取部分企業進行抽查。通過上海稅務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微網志等渠道,向社會公開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抽查依據、隨機抽查主體、抽查戶數、抽查方式和查處結果等,微信公眾號已閱讀7600余次,點讚近百次,接受社會監督,提高監管公平性、規範性和有效性。
(二)加快推動三項制度試點
確定市稅務稽查一局試點執法全過程記錄製度,提出以《稽查規範(1.0版)》為基礎,以稅務稽查現場管理為突破口,制定並實施了《推行執法全過程記錄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完成試點框架搭建、執法記錄儀採購、系統軟體調試等工作,對部分企業試點情況運作良好,初步實現稽查重點環節全過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在嘉定區稅務局先行先試,形成《重大稅收執法決定法制審核辦法》和配套文件,共審核各類執法決定73項,不予通過1項,法制把關效應初步顯現。
四、完善權利救濟和糾紛化解機制
(一)提升復議應訴工作水準
2017年,全市稅務系統共收到行政復議申請93件,同比增長69.09%。其中,依法受理案件65件,同比增長62.25%;應對行政訴訟一審案件42件,同比上升7.69%。加強對稅務系統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的規範管理,全市稅務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達78%。全年主動糾錯復議案件2起,針對5起復議案件制發3件復議意見書,積極發揮復議監督職能。完成修訂《上海市稅務行政復議和解調解實施辦法》,主動加強與納稅人的有效溝通,運用行政和解、調解等途徑,促進行政爭議的多元化實質化解。
(二)做好復議應訴案例編寫
定期總結行政復議應訴基本情況,分析案件的規律、趨勢和特點,提高復議應訴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對多發性、典型性問題進行分析,找準爭議産生的深層次原因並提出解決方法,著重從法律依據和法學理論的角度進行評價。持續開展典型案例分類編制,整理匯總精品案例,形成《稅務行政復議、訴訟案例選編》。6年來,連續編撰典型案例選編,旨在通過以案説法,以案釋法、案法結合,提升基層稅務部門的依法行政水準,規範一線稅務幹部的執法行為。
五、全面推進政務公開
(一)完善拓展公開領域和事項
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原則,制發2017年度《上海市稅務系統政務公開工作要點》,明確年度工作重點,強化工作落實,全面推進稅收行政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全過程公開。進一步深化領導專欄、財務資訊、政府採購等公開事項,優化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結果的公示形式,增加稅務師事務所登記的公示公告,推進雙創優惠、文化創意産業稅收政策、全市通辦、實名辦稅、有獎發票等重大舉措的公開力度,逐步擴大稅收資訊主動公開領域和範圍。2017年,全市稅務部門新增主動公開政府資訊1971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其中市局新增主動公開政府資訊149條,分局新增主動公開政府資訊1822條。上海稅務網站累計主動公開政府資訊11893條。
(二)健全資訊公開督促整改機制
以稅務網站為公開主渠道,進一步拓展新媒體渠道、實體辦稅服務廳等其他渠道的公開,強化不同公開渠道之間聯動和資訊共用。加強網站與政務服務平臺的前端整合,將各類網上辦稅平臺全部整合至網站,為用戶提供一站式服務。加強政務公開考評監督,優化政務公開績效考核指標,細分考核內容,進一步完善監督保障機制。加強主動公開力度,完善公開審查機制,強化電子流程監管。加強依申請公開規範,細化答覆模板,統一操作口徑。加強稅務網站管理,建立日常動態糾錯機制,開展季度全網自查普查,公示季度普查結果,接受公眾監督。
(三)建立健全及時主動回應機制
全面解讀稅收政策,聚焦服務國家戰略、優化營商環境,推進優惠政策落地。2017年重點圍繞營改增、六大減稅措施、雙創優惠、小微企業優惠、減本降負、全市通辦等內容開展權威解讀,主動回應涉稅熱點和社會關切。嚴格落實政策解讀“三同步”制度,實現稅收文件和解讀稿同步起草、同步報批、同步發佈。不斷拓展政策解讀的途徑和手段,充分利用一網雙微、局長線上訪談、新聞通氣會、主流媒體等多渠道進行宣傳解讀,幫助納稅人和社會各界更準確地理解和操作,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導向。
六、增強全社會稅收法治觀念
(一)建立長效領導學法機制
2017年,市區兩級稅務部門舉辦領導幹部會前學法96次,初步構建領導幹部學法長效機制,定期開展內容精煉、形式多樣、主題突出、凸顯實效的學法活動,如《民法總則》解讀、《行政訴訟法》新修訂版解讀及相關案例講解、《法官法》等八部法律新修訂版解讀、《“十三五”時期稅務系統全面推進依法治稅工作規劃》講解等,更好地契合社會法治熱點,匹配領導幹部法治學習需求。
(二)推動依法行政爭先創優
深入開展法治基地的創建工作,印發全市稅務系統創建實施方案,經過各稅務分局自主推薦申報、市局評議打分等環節,評選出嘉定區稅務局、奉賢區稅務局和市稅務稽查一局為本市首批法治基地。在創建過程中,持續對標提升依法行政水準,進一步夯實法治基礎,加強法治創新建設,起到了示範引領的作用。持續開展“一局一特色”法治創新工作,組織報送的多個特色項目獲得入選入圍上海市依法行政示範項目。其中,寶山區稅務局的《首推法制員崗,推進基層稅務機關稅收執法規範化》入選首批十大“上海市依法行政示範項目”;市局申報的《公職律師隊伍顯成效創新依法治理新途徑》入選第八屆上海市十大依法治理優秀案例。
七、強化權力制約和監督
(一)健全權力運作制約和監督體系
2017年,為進一步規範稅收執法、行政管理行為,防範相關內部風險,堅持“制度+科技”的原則,深入推進內控制度和資訊化建設,制定市局內控管理制度和10個內控專項制度及指引,對稅務工作內部風險進行源頭管理。圍繞內控監督平臺開發上線,及時研究平臺構架和運轉模式,積極做好平臺指標分析和測試工作,為風險的資訊化防控提供保障。
(二)持續加強行政監督和審計監督
根據《國家稅務局系統主要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規定》,積極開展對各稅務分局主要負責人的經濟責任審計,全年共完成對青浦分局、注稅中心、嘉定分局、稽查四局、資訊中心、服務中心、票據中心、三分局等8家基層單位主要負責人的任前、任中、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在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同時,按照整合審計資源、減輕基層負擔的原則,同步開展內部財務收支審計和政府採購專項審計工作。按照“檢查、整改、提高”的原則,對現場審計發現的問題及時制發審計意見,要求被審計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落實整改,並督促其以發現的問題和提出的建議為抓手,建立健全制度,強化內部管理,積極促進稅收執法、財務管理等方面的改進和提高。
八、加強稅收法治工作隊伍建設
(一)整合稅收法律人才資源
2017年,首批24名稅務公職律師共參與辦理行政復議案件80人次,參加行政訴訟案件41人次,參加稅務案件和解調解16人次,參加信訪處理159人次等,成為基層稅務機關稅收法治工作的主力軍。市區兩級稅務機關均已聘請外部律師作為法律顧問,法律顧問總人數達60人,根據稅務機關民事、行政、刑事、勞動等多方位實際需求,提供專業、規範、有針對性的法律服務,涵蓋合法性審核、法律諮詢、訴訟復議、法制培訓、勞動爭議、法律研究等多方面內容。通過推行公職律師試點和法律顧問制度,上海稅務系統內外法律資源得以充分使用,稅收執法能力得以提升,依法治稅工作水準邁上新臺階。根據法制工作需求,積極開展第二批公職律師增補工作,共新增14名稅務公職律師。
(二)順利開展執法資格考試工作
2017年,稅務人員執法資格考試順利開展,實際參加考試692人,合格681人,合格率為98.41%,高出全國7.4個百分點,相比2016年83.95%的合格率有較明顯提升。在考前思想動員工作中,將考試壓力向下有效傳導,做到獎懲分明,有效提升了考生的積極性,通過以考促學,有效提升新進公務員的履職能力和工作水準。
九、健全依法治稅領導體制機制
(一)加強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機制建設
切實執行《上海市稅務系統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制度和議事規則》,全面落實領導小組會議研究和審議工作,有效發揮領導小組在依法行政重大事項中的領導和決策作用。全年,市局層面共召開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會議6次,審議了與市高院建立司法行政銜接機制、開展公職律師增補選拔、修訂《上海市稅務行政復議和解調解實施辦法》等重大事項和文件。
(二)健全稅務機關依法決策機制
進一步健全《上海市國家稅務局 上海市地方稅務局工作規則》,嚴格履行工作職責,促進工作法治化、規範化、制度化。2017年,市局共召開12次局長辦公會議,集體討論決定43項事項,涉及信訪工作、金稅“三期”、績效考評、新聞輿情等事項,局長辦公會議成為市局決策的主要形式。
2017年,上海稅務部門在縱深推進依法治稅、加快稅收法治建設工作上雖然取得較好成績,但還存在一些不足和短板,主要表現在:一是行政執法規範化建設還需進一步加強;二是行政復議和應訴能力有待進一步提升,稅務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還有提高空間;三是基層法制部門機構建設有待進一步加強,法制人員數量還不能完全適應稅收法治建設的需要。
2018年是全面落實黨的十九大關於全面依法治國建設法治政府的開局年,也是推進《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設“十三五”規劃》和《“十三五”時期稅務系統全面推進依法治稅工作規劃》的關鍵年,上海市稅務系統將緊緊圍繞“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這一目標,深化改革,狠抓落實,努力推動法治政府建設邁上新臺階。
上海市國家稅務局
上海市地方稅務局
2018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