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5日至11月21日,上海市稅務局以書面方式集體審議並通過了《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江蘇省稅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浙江省稅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安徽省稅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稅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江西省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寧波市稅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廈門市稅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青島市稅務局關於發佈〈華東區域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的公告》。
本次發佈公告前,稅務部門充分聽取了基層稅務機關、相關業務部門、稅務公職律師等的意見建議,並通過上海稅務網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統一華東區域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基準,是稅務部門積極主動服務華東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舉措,有助於統一華東區域稅務執法標準,促進區域內稅務執法資訊互通,執法結果互認,嚴格規範稅務執法行為,不斷提升稅務執法精確度,優化華東區域稅收營商環境,更好服務國家區域協調發展戰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