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纓代表:
您提出的“關於延緩稅務申報的建議”的代表建議收悉,經研究,現將辦理情況答覆如下:
鋻於當前本市疫情對申報納稅的影響,市稅務局已三次發佈通告延長申報納稅期限,第一次於3月15日發佈通告將3月份申報納稅期限延長至3月31日,第二次於4月1日發佈通告將4月份申報納稅期限延長至4月29日,第三次於4月25日發佈通告將4、5月份的申報納稅期限延長至5月31日。
感謝您對稅務工作的關心和支援。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
2022年4月25日
金纓代表:
您提出的“關於延緩稅務申報的建議”的代表建議收悉,經研究,現將辦理情況答覆如下:
鋻於當前本市疫情對申報納稅的影響,市稅務局已三次發佈通告延長申報納稅期限,第一次於3月15日發佈通告將3月份申報納稅期限延長至3月31日,第二次於4月1日發佈通告將4月份申報納稅期限延長至4月29日,第三次於4月25日發佈通告將4、5月份的申報納稅期限延長至5月31日。
感謝您對稅務工作的關心和支援。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