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結果:留作參考
翟駿委員:
您提出的《關於充分發揮財稅政策杠桿作用,助力上海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建設的建議》的提案收悉,經研究,現將辦理情況答覆如下:
針對充分發揮財稅政策杠桿作用助力上海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建設的建議,市稅務局會同市財政局和市商務委積極研究,按各自職能並結合工作實際,推進相關工作的落實。
一、工作開展情況
(一)積極落實國家和我市各項財稅政策
為進一步營造具有吸引力的消費環境,市財稅部門積極落實國家和我市各項財稅政策。
1.財政政策方面。為在疫情後進一步提振消費,2022年市財政局會同市商務委研究出臺了所有促消費財政政策,為我市餐飲、零售等行業提振信心。無論是政策工具舉措還是資金投入規模,都屬全國領先。具體包括:(1)研究出臺“愛購上海”電子消費券政策。共落實財政資金約10億元,分四批對我市市民進行發放。(2)出臺綠色汽車、家電消費政策。對於汽車以舊換新、八大類一級能耗綠色家電消費給予補貼。(3)出臺消費市場發展獎勵政策。重點鼓勵我市重點企業創新業態模式,積極開設首店,開展新品首發首秀活動。(4)繼續保障“五五購物節”等重大活動。通過“政府搭臺、企業主導”,資金支援公共服務平臺和購物環境營造等環節。
2.稅費政策方面。2022年國家實施更大規模減稅降費,連續出臺了加大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實施力度、階段性免征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小微企業所得稅減半再減半、擴大“六稅兩費”享受範圍優惠等一系列組合式稅費支援政策措施。同時,我市結合疫情防控情況,對受疫情影響繳稅有困難的納稅人以及減免房租的市場主體,減免相應的房産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二)加快上海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建設
商務部將2023年全年定位為“消費提振年”,市商務委結合加快上海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建設,重點做好消費市場創新、做強本土優質品牌等方面工作。
一是鼓勵消費市場創新發展。緊扣“引領時尚、定義潮流”,把創新發展作為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建設的核心關鍵,支援引導市場主體創新各類具有市場引領性的新業態、模式及創意活動,研究制定了“支援消費市場創新發展政策”,對具有市場引領性的創新業態、模式及創意活動,並對消費市場增長有突出貢獻的企業適當予以支援,激發消費創新活力,助力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建設。
二是做大做強本土優質品牌。培育一批具有國際影響力和競爭力的本土品牌。發佈2023年度“引領性本土品牌”榜單。推進上海老字號品牌館二期建設。打造第六屆進博會上海館,集中展示老牌新品和新牌新品。充分利用長三角老品牌文化博物館、楓涇老字號特色街等平臺,推動長三角老品牌協同發展。持續舉辦“老字號嘉年華”,舉辦第十七屆中華老字號博覽會,推出線上線下主題行銷活動。
二、現行的稅收政策規定
2023年財政部和稅務總局聯合發佈了一系列稅收優惠政策,與提案內容相關的政策主要有:
(一)《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明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等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1號)第三條規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按照以下規定執行:一是允許生産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5%抵減應納稅額。二是允許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
(二)《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明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等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1號)第一條規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
(三)《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明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等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1號)第二條規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徵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徵收率徵收增值稅;適用3%預徵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減按1%預徵率預繳增值稅。
(四)《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完善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7號)規定,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産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産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無形資産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
下一步,我局將以保證政策落地為工作重心,不折不扣落實好各項稅收減免稅政策。同時,因相關稅收減免政策制定權在中央,地方政府或財稅部門無權自行制定,對您所提的具體建議,我們將適時向國家有關部門反映。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
2023年4月13日
聯繫人:陳浩 聯繫電話:54679568-66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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