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於發佈〈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41號)的規定,退稅物品,是指由境外旅客本人在退稅商店購買且符合退稅條件的個人物品,但不包括下列物品:(一)《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限制進出境物品表》所列的禁止、限制出境物品;(二)退稅商店銷售的適用增值稅免稅政策的物品;(三)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物品。
根據《關於發佈〈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41號)的規定,退稅物品,是指由境外旅客本人在退稅商店購買且符合退稅條件的個人物品,但不包括下列物品:(一)《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限制進出境物品表》所列的禁止、限制出境物品;(二)退稅商店銷售的適用增值稅免稅政策的物品;(三)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