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提高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稅銷售額標準適用於哪些小微企業?
答:《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政策有關徵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號)規定,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30萬元的,免征增值稅。此次提高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稅銷售額標準,政策的適用對像是全部小規模納稅人。
2019年提高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稅銷售額標準適用於哪些小微企業?
答:《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政策有關徵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號)規定,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30萬元的,免征增值稅。此次提高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稅銷售額標準,政策的適用對像是全部小規模納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