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工業和資訊化部日前聯合發佈《關於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專用作業車輛免征車輛購置稅有關管理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 工業和資訊化部公告2020年第20號,以下簡稱“公告”),明確了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專用作業車輛(以下簡稱“專用車輛”)免征車輛購置稅有關管理事項,進一步優化“專用車輛”的管理機制。
什麼是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專用作業車輛?如何辦理“專用車輛”免稅手續?一起了解一下吧。
“專用車輛”是指哪些車輛?
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專用作業車輛:是指採用焊接、鉚接或者螺栓連接等方式固定安裝專用設備或者器具,不以載運人員或者貨物為主要目的,在設計和製造上用於專項作業的車輛。
免稅的“專用車輛”通過發佈《免征車輛購置稅的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專用作業車輛目錄》實施管理。
如何辦理免稅手續?
車輛生産企業、進口車輛經銷商或個人(以下簡稱“申請人”)和專用車輛購車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按下列流程辦理專用車輛免稅手續:
第一步,對符合規定的《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專用作業車輛技術要求》(以下簡稱《技術要求》)的車型,申請人需在納稅人辦理車輛購置稅申報前,通過工業和資訊化部“免征車輛購置稅的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專用作業車輛管理系統”提交列入《免征車輛購置稅的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專用作業車輛目錄》(以下簡稱《目錄》)的申請材料;
第二步,國家稅務總局、工業和資訊化部委託工業和資訊化部裝備工業發展中心組織技術審查,並將通過審查的車型列入《目錄》;
第三步,國家稅務總局、工業和資訊化部聯合發佈《目錄》;
第四步,對已經列入《目錄》的車型,申請人在上傳《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或進口機動車《車輛電子資訊單》(以下簡稱“車輛電子資訊”)時在車輛電子資訊中標注免稅標識;
第五步,工業和資訊化部對申請人上傳的免稅標識進行審核,並將審核通過的車輛電子資訊傳送給稅務總局,稅務總局將上述資訊推送至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機關;
第六步,納稅人購車後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免征車輛購置稅,主管稅務機關依據所購車輛的車輛電子資訊中的免稅標識及辦理車輛購置稅納稅申報所需要的其他資料,為納稅人辦理車輛購置稅免稅手續。
為減輕企業負擔、簡化操作流程,此次發佈的公告中編列了《免申請列入〈免征車輛購置稅的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專用作業車輛目錄〉車輛名稱清單》。凡是列入清單的“專用車輛”,申請人無需再申請列入目錄,可直接在上傳車輛電子資訊時標注免稅標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