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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動車發票熱點問答

發佈時間:2021-06-11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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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機動車發票概唸有什麼變化?

  傳統概念上的“機動車發票”僅指“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新規執行後,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開票軟體中機動車發票開具模組所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也屬於機動車發票的範圍。

  2.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和增值稅普通發票是不是機動車發票?

  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開票軟體中機動車發票開具模組所開具的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屬於機動車發票。

  增值稅普通發票不屬於機動車發票。

  3.哪些企業可以開機動車發票?

  機動車銷售方分為機動車生産企業、機動車授權經銷企業、其他機動車貿易商三種類型。

  4.新規機動車發票的開具有什麼變化?

  生産和進口企業

  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和機動車合格證管理系統,依據車輛識別代號/車架號將機動車發票開具資訊與國産機動車合格證電子資訊或車輛電子資訊進行關聯匹配。

  銷售企業

  銷售方購進機動車直接對外銷售,通過機動車發票開具模組獲取購進機動車的車輛識別代號/車架號等資訊後,方可開具對應的機動車發票。

  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的,在“規格型號”欄填寫機動車車輛識別代號/車架號;發生銷售折讓的,“規格型號”欄不填寫機動車車輛識別代號/車架號。

  5.二手車企業開具機動車類商品編碼的專用發票如何操作?

  二手車不適用新規定,仍在原有模組開具。

  6.既購買整車,又購買配件,能不能開在一張發票上?

  應正確選擇機動車類商品和服務稅收分類編碼。銷售材料、配件、維修、保養、裝飾等非機動車整車銷售業務,均不通過該機動車發票模組開具發票,而應通過傳統的增值稅發票開具模組。

  7.機動車發票作廢有什麼要求?

  銷售方銷售機動車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後,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銷售折讓等情形,應當憑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校驗通過的《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資訊表》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

  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的,在“規格型號”欄填寫機動車車輛識別代號/車架號;發生銷售折讓的,“規格型號”欄不填寫機動車車輛識別代號/車架號。

  8.5月1日之後,機動車票面調整之後,之前申領的發票能不能繼續使用?

  機動車企業在2021年12月31日前仍可繼續開具舊版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

  9.舊版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在開票軟體中怎麼開具出來?

  開具發票前,在開票軟體參數設置模組選擇舊版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開具時自動載入相應開具界面。

 

  溫馨提示

  1、版本升級:

  開具機動車發票的納稅人,開具發票前要確認開票軟體已及時更新至最新版本。

  2、參數設置:

  根據新舊版本的機動車發票,做好開票前的參數設置。

  3、線上開具

  機動車發票均應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開票軟體線上開具。按照有關規定不使用網路辦稅或不具備網路條件的特定納稅人,可以離線開具機動車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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