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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業“六稅兩費”減免熱點問答

發佈時間:2022-05-16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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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我公司是登記為一般納稅人的小型微利企業,可以申報享受“六稅兩費”減免優惠嗎?

  答:小型微利企業無論是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還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均可以申報享受“六稅兩費”減免優惠。

  2.我公司是2020年度設立的企業,2021年已完成企業所得稅2020年度匯算清繳,確定是小型微利企業,請問從何時起可以申報享受“六稅兩費”減免優惠?

  答:企業辦理企業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後確定是小型微利企業的,可自辦理匯算清繳當年的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享受“六稅兩費”減免優惠;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納稅人依據2021年辦理2020年度匯算清繳的結果確定是否按照小型微利企業享受“六稅兩費”減免優惠。

  3.我公司是2021年的新設立企業,尚未辦理過匯算清繳,能否申報享受“六稅兩費”減免優惠?

  答:登記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新設立企業,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申報期上月末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産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兩項條件的,在首次辦理匯算清繳前,可按照小型微利企業申報享受“六稅兩費”減免優惠。

  4.我公司由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轉登記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還能享受“六稅兩費”減免優惠嗎?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實施小微企業“六稅兩費”減免政策有關徵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3號)規定,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按規定登記為一般納稅人的,自一般納稅人生效之日起不再按照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六稅兩費”減免政策。上述納稅人如果符合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3號第一條規定的小型微利企業和新設立企業的情形,或登記為個體工商戶,仍可申報享受“六稅兩費”減免優惠。

  5.申報“六稅兩費”減免優惠時,需要向稅務機關提交什麼資料?

  答:本次減免優惠實行自行申報享受方式,除申報表單外,不需額外提交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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