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公司怎麼判斷是否屬於小型微利企業呢?
答: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産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
從業人數,包括與企業建立勞動關係的職工人數和企業接受的勞務派遣用工人數。所稱從業人數和資産總額指標,應按企業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確定。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間開業或者終止經營活動的,以其實際經營期作為一個納稅年度確定上述相關指標。
2.我司是勞務派遣公司,從業人數包括已經派出的人員嗎?
答:鋻於勞務派遣用工人數已經計入了用人單位的從業人數,本著合理性的原則,在判斷勞務派遣公司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時,可不再將勞務派出人員重復計入本公司的從業人數。
3.現在小型微利企業有什麼企業所得稅上的優惠嗎?
答: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實施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3號)和《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支援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有關稅費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12號)文件有關規定,自2022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根據《關於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6號)和《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支援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有關稅費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12號)文件有關規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4.我企業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是不是受徵收方式的限制呢?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落實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徵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6號)規定:小型微利企業無論按查賬徵收方式或核定徵收方式繳納企業所得稅,均可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5.我公司滿足小型微利企業條件,如何享受辦理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呢?
答: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落實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徵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6號),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通過填寫納稅申報表,即可便捷享受優惠政策,無需其他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