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誰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的專項附加扣除?具體範圍和扣除標準是什麼?
答: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的扣除主體是子女的法定監護人,包括生父母、繼父母、養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擔任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人的,比照執行。子女的範圍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繼子女,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監護的非子女。子女教育按照每個子女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2.子女6月高中畢業,9月上大學,7-8月能不能享受子女教育扣除?
答:可以扣除。對於連續性的學歷(學位)教育,升學銜接期間屬於子女教育期間,可以申報扣除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
3.填報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需要符合什麼條件?
答:一是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無自有住房;二是本人及配偶扣除年度未扣除住房貸款利息支出;三是本人及配偶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該扣除年度配偶未享受過住房租金支出扣除。
4.父母均要滿60歲還是只要一位滿60歲即可享受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
答:父母中有一位年滿60周歲,納稅人就可以按照規定標準享受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
5.夫妻雙方婚前都有住房貸款,婚後怎麼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
答:夫妻雙方婚前分別購買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其貸款利息支出,婚後可以選擇其中一套購買的住房,由購買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雙方對各自購買的住房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年度內不得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