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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稅年度匯算熱點問答(三)

發佈時間:2024-04-19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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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我2023年只工作了9個月,年度匯算時還能享受6萬元的減除費用嗎?

  答: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2.年終獎可以和綜合所得一起計稅,也可以按照全年一次性獎金政策單獨計稅,我選擇哪種計稅方式更划算呢?

  答:在選擇計稅方式時,建議您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對您更為有利的計稅方式。具體操作時,您可以登錄手機個稅APP,分別選擇按合併計稅或單獨計稅方法,個稅APP會自動算出結果,比較一下,哪種划算選擇哪種就可以了。

  3有不認識的單位為我申報了綜合所得收入,我該如何進行申訴?

  答:如果對某條納稅明細記錄存在異議,可以在【收入納稅明細詳情】界面右上角點擊【申訴】,選擇申訴類型並填寫申訴理由後提交;如果對多條申報數據有異議,可以在查詢結果界面點擊右上角【批量申訴】,選中需要申訴的單位和數據,填寫申訴類型和申訴理由後提交。

  個人所得稅APP操作示例:

  單條申訴:

  批量申訴:

  4.填報的專項附加扣除資訊有誤,應該怎麼修改?

  答:您可打開個人所得稅APP,點擊【首頁】——【2023年綜合所得年度匯算】專題區域,進入【匯算準備】——【專項附加扣除資訊】——【查看】進入查詢界面,在【填報記錄】中點擊您需要修改的內容進入修改界面。方法二:可點擊【辦&查】——【辦稅】——【專項附加扣除】,在【填報記錄】中選擇想修改的年份和項目,點擊進行修改。

  個人所得稅APP操作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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