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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殘保金繳費的熱點問答

發佈時間:2025-08-04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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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4年度殘保金繳費開始時間是什麼時候?

  答:2024年度殘保金繳費開始時間為2025年7月11日。

  2.哪些單位需要繳納殘保金?

  答:本市轄區範圍內未按規定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以下簡稱用人單位)應繳納殘保金。殘疾人集中就業單位無需繳納殘保金。在職職工總數30人(含)以下的企業暫免殘保金。

  3.可以通過什麼方式繳納殘保金?

  答:

  (一)未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

  可直接登錄電子稅務(https://etax.shanghai.chinatax.gov.cn/)申報繳納殘保金。具體路徑:新電子稅務局—地方特色—申報納稅—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申報。

  也可登錄上海“一網通辦”PC端(https://zwdt.sh.gov.cn/)殘保金徵繳“一件事”辦理。具體路徑:殘保金徵繳“一件事”—特色專欄—高效辦成一件事—服務企業—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繳,選擇“無殘疾職工”後申報殘保金。

  (二)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

  先申報殘疾人就業人數,申請或放棄超比例獎勵,再辦理繳納殘保金申報繳納。

  1.申報殘疾人就業情況

  用人單位應在2025年7月11日至2025年10月31日期間申報本單位2024年度殘疾人就業情況。2025年11月1日零時起關閉殘疾人就業情況申報系統,逾期則無法申報,視為未安排殘疾人就業。

  登錄上海“一網通辦”PC端(https://zwdt.sh.gov.cn/)殘保金徵繳“一件事”,進入智慧引導頁面。單位有殘疾職工,且沒有完成殘疾人按比例就業情況申報,選擇“有殘疾職工”、“否”,點擊“下一步”,進入全國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情況聯網認證系統,進行殘疾人就業情況申報。

  2.申請或放棄超比例獎勵

  選擇“申請獎勵”或“放棄獎勵”。點擊“申請獎勵”,進行超比例獎勵申請,填寫或修改資訊,確認後跳轉電子稅務局;點擊“放棄獎勵”,確認後跳轉電子稅務局。

  3.申報繳納殘保金

  確認殘保金申報表中各數據資訊無誤後,點擊保存按鈕,再點擊申報按鈕,確認提交申報數據。

  如對“上年在職職工人數”、“上年在職職工工資總額”、“上年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數據有異議,請參照“申報預填數據的異議處理”進行操作,確認申報表中各數據資訊無誤後,完成申報。

  完成殘保金申報後,前往“稅費繳納”模組完成繳款。

  4.申報預填數據的異議處理

  (1)對“上年在職職工人數”、“上年在職職工工資總額”有異議

  預填數據來源於用人單位自行申報的社保年度繳費工資資訊,請按照預填數據口徑仔細核對。

  經詢主管稅務機關,確認預填數據確實有誤的,繳費人可修改“上年在職職工人數”、“上年在職職工工資總額”欄次的預填金額。修改數據的計算過程和證明材料,需留存備查。

  (2)對“上年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有異議

  根據殘聯部門核定的殘疾人就業人數,按照申報表數據口徑計算所得。繳費人需至殘保金徵繳“一件事”的“殘疾人就業情況申報”事項進行殘疾人就業情況申報,如填報有誤,可聯繫參保所在區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申請重新申報。

  殘聯重新核定殘疾人就業人數的,申報表將自動更新“上年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

  4.在職職工30人(含)以下的企業免征殘保金如何判斷?

  答:“上年度在職職工平均人數”≤30人,且稅務登記資訊中登記註冊類型為“企業”性質的用人單位,稅務系統自動計算殘保金費額為0,免征殘保金。

  5.繳費完成之後在哪獲取完稅憑證?

  答:用人單位費款繳納完畢後,可在電子稅務局或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開具完稅證明。電子稅務局辦理路徑:我要辦稅—證明開具—【開具稅收完稅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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