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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教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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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範圍 |
學前教育支出 滿3周歲至小學入學前 |
學歷教育支出 義務教育(小學、初中教育)、高中階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學專科、大學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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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方式 |
定額扣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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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標準 |
2000/月/每個子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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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主體 |
父母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即一人每月2000元扣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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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可以選擇由雙方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即一人每月1000元扣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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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 ||
1.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的主體、標準、時限與留存資料是什麼?
答: 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子女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學歷教育包括義務教育(小學、初中教育)、高中階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學專科、大學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年滿3歲至小學入學前處於學前教育階段的子女,按本條第一款規定執行。
納稅人子女在中國境外接受教育的,納稅人應當留存境外學校錄取通知書、留學簽證等相關教育的證明資料備查。
2.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的扣除分配方式選定後可以變更嗎?
答:子女教育的扣除分配,可以選擇由父母一方扣除或者雙方平攤扣除,選定扣除方式後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3.監護人不是父母可以扣除個人所得稅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嗎?
答:父母,是指生父母、繼父母、養父母。本辦法所稱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繼子女、養子女。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擔任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的,比照執行。因此,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子女教育費用支出可以在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
4.子女在本科畢業之後、備考研究生期間其父母是否可以享受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
答:不可以,該生已經本科畢業,未實際參與全日制學歷教育,尚未取得研究生學籍,不符合《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相關規定。研究生考試通過入學後,可以享受高等教育階段子女教育。
5.子女寒暑假期間父母可以享受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嗎?
答: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學歷教育和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期間,包含因病或其他非主觀原因休學但學籍繼續保留的休學期間,以及施教機構按規定組織實施的寒暑假等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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