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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

關於延長《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本市繼續徵收地方教育附加的通知》有效期的通知

發佈時間:2025-12-24 14:58
字號:[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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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滬府〔2025〕81號

發文單位:上海市人民政府

發文日期:2025-12-20

狀態:全文有效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經評估,2020年12月市政府印發的《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本市繼續徵收地方教育附加的通知》(滬府規〔2020〕35號)需繼續實施,有效期延長至2030年12月31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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