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進一步減輕家庭生育養育和贍養老人的支出負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有關規定,國務院決定,提高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等三項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標準。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專項附加扣除標準,由每個嬰幼兒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
二、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標準,由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
三、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標準,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其中,獨生子女按照每月3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非獨生子女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3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500元。
四、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子女教育、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涉及的其他事項,按照《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五、上述調整後的扣除標準自2023年1月1日起實施。
國務院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