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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動漫企業進口動漫開發生産用品稅收政策的通知

發佈時間:2016-10-24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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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財關稅〔2016〕36號

發文單位: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

發文日期:2016-08-01
廢止日期:2024-01-20

狀態:全文廢止失效

註釋:廢止。參見:《財政部關於公佈廢止和失效的財政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目錄(第十四批)的決定》(財政部令第11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財務局,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各直屬海關:

  經國務院批准,為推動我國動漫産業健康快速發展,支援産業升級優化,“十三五”期間繼續實施動漫企業進口動漫開發生産用品稅收政策。現將有關內容通知如下:

  一、自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經國務院有關部門認定的動漫企業自主開發、生産動漫直接産品,確需進口的商品可享受免征進口關稅及進口環節增值稅的政策。

  二、為有效實施政策,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會同文化部共同制定了《動漫企業進口動漫開發生産用品免征進口稅收的暫行規定》(見附件)。

  請各單位遵照執行。

  附件:動漫企業進口動漫開發生産用品免征進口稅收的暫行規定

  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

  2016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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