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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

關於“十五五”期間進口科學研究、科技開發和教學用品免稅清單的通知

發佈時間:2026-02-24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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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財關稅〔2026〕9號

發文單位: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

發文日期:2026-02-13

狀態:全文有效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財政局,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各直屬海關,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稅務局:

  根據《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關於“十五五”期間支援科技創新進口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財關稅〔2026〕7號)和《財政部 中央宣傳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工業和資訊化部 民政部 商務部 文化和旅遊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關於“十五五”期間支援科技創新進口稅收優惠政策管理辦法的通知》(財關稅〔2026〕8號)有關規定,現將“十五五”期間進口科學研究、科技開發和教學用品免稅清單(見附件)予以公佈,自2026年1月1日起實施。

  一、科學研究機構、技術開發機構、學校、黨校(行政學院)、圖書館的免稅進口商品清單,按照附件第一至十五條執行。

  二、出版物進口單位的免稅進口商品清單,按照附件第五條執行。

 

  附件:“十五五”期間進口科學研究、科技開發和教學用品免稅清單

 

  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

  2026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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