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本市當前政府資訊公開重點工作安排》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推行政府資訊公開是人民政府的本質要求,是促進依法行政、提升政府公信力、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重要抓手和舉措。各區縣、各部門要緊密結合正在開展的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緊緊圍繞“兩高一少”的目標,將政府資訊公開工作擺上更加重要的位置,並作為建章立制的重要內容,進一步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切實做好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努力提高行政透明度,切實保障群眾知情權。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3年8月2日
本市當前政府資訊公開重點工作安排
為全面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當前政府資訊公開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國辦發〔2013〕73號),結合正在開展的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及本市實際,現就本市當前政府資訊公開重點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大力推進各重點領域資訊公開
(一)推進行政審批資訊公開。將公開透明貫穿于行政審批全過程。根據審改進程,及時公佈本市取消、下放和實施機關變更的行政審批目錄以及簡政放權的具體舉措。公佈一批政府購買服務和市場化配置的項目目錄。推進行政審批過程和結果公開,重點做好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參與的行政審批項目審批過程、結果公開工作。推進行政許可資訊公開,重點做好行政許可辦理情況的資訊公開工作,全面推行辦事指南的編制公佈,並建立社會評價機制。公開行政許可的事項、依據、條件、數量、程式、期限以及申請時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未公開的,原則上不得作為審批依據。(市審改辦&&,各相關部門、各區縣政府負責)
(二)推進財政資訊公開。繼續做好財政預算決算和部門預算決算公開工作,進一步細化公開內容,充實財政預算決算報告,豐富部門預算編制説明,探索市級行政單位行政經費資訊公開。公開財政教育投入使用情況。認真做好市、區縣兩級政府及部門“三公”經費公開,爭取到2014年,實現市、區縣、鄉鎮三級政府全面公開“三公”經費資訊。進一步推動財政專項資金的資訊公開,繼續做好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績效評價結果資訊公開,積極推動財政資金管理使用單位項目自評價情況公開。繼續做好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新增機動車額度拍賣收入等政府非稅收入和社會公共資金的公開工作。研究推進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和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的公開工作。加大審計結果和審計整改情況公開力度,探索政府投資項目竣工決算等審計結果公開。(市財政局、市審計局、市政府辦公廳&&,各相關資金管理使用部門、各區縣政府負責)
(三)推進保障性住房資訊公開。繼續搞好保障性住房建設、分配和退出資訊公開,全面公開年度建設計劃、開竣工項目、計劃完成情況、分配政策、分配程式、分配房源、分配對象、分配過程、分配結果、配後管理、退出情況等資訊。加強廉租住房政策標準調整完善、共有産權保障住房準入標準和供應標準調整等資訊的公開。及時公開將符合條件的來滬就業人員納入本市住房保障範圍的政策措施和實施情況。(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各區縣政府負責)
(四)推進食品藥品安全資訊公開。切實做好食品藥品安全熱點問題資訊公開工作,及時、客觀、準確、規範地發佈有關資訊,同步公佈已經採取的處理措施和進展情況。逐步推進供水水質監督檢查結果公開。加大食品藥品行政審批、執法檢查、案件處理等政府資訊公開力度,全面實施食品藥品嚴重失信、違法生産經營者與相關責任人員“黑名單”制度,依法公開不法生産經營者違法資訊,並納入社會信用體系。加快建立完善嚴重失信違法者重點監控與市場退出機制。搞好重點整治工作資訊公開,圍繞嬰幼兒配方乳粉、乳製品、保健食品等公眾尤其關注的問題,公開重點治理整頓的相關資訊,科學發佈食品藥品安全評價報告和預警資訊。(市食安辦、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衛生計生委、市水務局&&,各區縣政府負責)
(五)推進環境保護資訊公開。一是推進空氣品質和水質環境資訊公開。繼續做好細顆粒物(PM2.5)、臭氧等空氣品質監測資訊的公開工作,公開黃浦江、蘇州河、淀山湖水質資訊,加大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狀況等資訊的公開力度。二是推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訊公開。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要求,實行環評受理、審批和驗收全過程公開。三是推進環境污染治理政策措施和治理效果資訊公開。加大環境污染治理政策措施的資訊公開力度,及時公開排污單位環境監管資訊,督促排污單位公開污染治理效果。強制公開鉛蓄電池、電鍍、皮革三類重污染行業企業環境資訊。四是推進減排資訊公開。繼續做好重點減排工程建設和進展情況資訊公開工作,加強主要污染物排放情況資訊公開。(市環保局&&,各區縣政府負責)
(六)推進安全生産資訊公開。進一步加大市、區縣政府負責處置的生産安全事故資訊公開力度。一是加強調查處理資訊公開。除依法應當保密的內容外,重大、較大事故調查報告向社會公開,並進一步推進一般事故調查處理結果和調查報告的公開。二是加大生産安全事故應對處置資訊公開力度。負責組織事故處置、救援的單位要及時準確發佈生産安全事故搶險救援進展等資訊。三是加大安全生産預警和預防資訊公開力度。根據《上海市突發事件預警資訊發佈管理暫行辦法》,及時發佈可能引發事故災難的自然災害風險資訊和重大隱患預警資訊,著力提高資訊發佈的時效。(市安全監管局、市應急辦&&,各相關部門、各區縣政府負責)
(七)推進價格和收費資訊公開。在繼續搞好政府管理價格和行政事業性收費調整資訊公開的同時,進一步加大價格和收費資訊公開力度。一是全面公開政府定價目錄,整合資訊資源,重點公開公用事業、主副食品、藥品等與群眾生活息息相關的商品和服務價格資訊,進一步做好部分商品專項比價曬價活動,加大價格聽證相關資訊公開力度。二是全面公開本市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健全網上收費許可證公眾查詢平臺,公開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主體、收費依據等資訊。三是加大價格和收費監管資訊公開力度。重點做好涉及教育、交通運輸、農民負擔、醫療、房地産市場、旅遊市場等民生領域價格和收費監管資訊的公開工作,對社會影響大、公眾反映強烈的價格違法案件,及時公佈查辦情況。(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各相關部門、各區縣政府負責)
(八)推進徵地拆遷資訊公開。一是推進徵地資訊公開。嚴格執行擬徵地告知、補償安置方案公告、房屋補償方案公告、分戶補償結果公示等各環節要求。推進資訊平臺建設,梳理完善土地管理類資訊公開目錄框架,進一步完善徵地資訊查詢制度,方便公眾查詢徵地批復、範圍、補償、安置等相關資訊。二是加強房屋徵收與補償資訊公開。及時公佈新制定的非居住房屋徵收和補償相關政策,將建築面積、補償方案、評估結果、補償結果等資訊在徵收範圍內全部上墻公示。推行電子協議簽約模式,使徵收地塊內居民通過房屋徵收資訊系統可隨時查閱補償結果和簽約動態。(市規劃國土資源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各區縣政府負責)
(九)推動公共企事業單位資訊公開。一是加大學校招生考試資訊公開力度。重點搞好高校招生政策、招生資格、招生計劃及考生資格、政策優待對象、錄取結果、諮詢和申訴渠道、重大違規事件處理結果的資訊公開。進一步加大高校自主選拔錄取、保送生、藝術特長生和高水準運動員等特殊類型招生考試錄取工作的公示力度。統籌推進中小學資訊公開的規範化建設,實施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陽光工程”,切實做好中考招生資訊的公開工作,將學校招生計劃、專業和錄取結果等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二是加大高校財務資訊公開力度。研究制定高校財務資訊公開方案,推動各高校公開預算決算資訊,並細化至項級科目。推動高校聯動公開財政教育專項資金收支情況等資訊。三是加強公益慈善資訊公開。社會捐助行政管理機關要指導督促各類公益慈善組織和機構制定完善社會捐助公示制度,採取多種方式,公開慈善資訊,重點公開募捐活動、受贈情況、款物使用等資訊,及時回應公眾關切。四是逐步擴大公共企事業單位資訊公開範圍。重點做好推進醫療衛生機構、科研機構、文化機構和國有企業資訊公開的研究工作,各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對所屬公共企事業單位資訊公開工作的組織協調、監督指導職責。(市教委、市民政局、市衛生計生委、市科委、市文廣影視局、市國資委等&&,各區縣政府負責)
(十)加快信用資訊公開。圍繞《上海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2013-2015年行動計劃》所明確的目標任務,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大信用資訊公開力度,建立健全法人、自然人信用資訊公開機制,啟動《上海市政府部門信用資訊公開指導目錄》編制工作。(市經濟資訊化委&&,各相關部門負責)
(十一)落實黨政混合資訊公開。建立健全黨政混合資訊公開工作機制,嚴格按照“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要求,及時、準確、全面公開黨政混合資訊,特別是群眾普遍關心、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資訊。需製作黨政混合資訊的,在發文前確定其公開屬性。對申請公開黨政混合資訊的,由參與製作的行政機關負責答覆。(各部門、各區縣政府負責)
(十二)擴大政府資訊資源開放利用。進一步擴大政府資訊資源向社會開放試點單位範圍,在全市市級部門啟動政府資訊資源梳理和註冊備案,出臺推進全市政府資訊資源向社會開放的指導意見,建成政府資訊資源服務平臺,逐步增加向社會開放的內容,提高政府資訊服務水準。(市政府辦公廳、市經濟資訊化委&&,各相關試點單位負責)
各級政府和部門在著力推進上述重點工作的同時,要與全面貫徹落實《條例》、深入實施《上海市政府資訊公開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緊密結合起來,確保政府資訊公開全面、深入、規範、有序。要不斷擴大公開範圍,凡是《條例》、《規定》明確應當公開、能夠公開的資訊,都要及時公開。
二、紮實推進依申請公開
(十三)規範依申請公開辦理工作。進一步規範完善依申請公開的受理、審查、處理、答覆程式,有關記錄要保存備查,申請答覆要依法有據、嚴謹規範、慎重穩妥,努力降低被糾錯率。(市政府辦公廳、市政府法制辦&&,各部門、各區縣政府負責)
(十四)提升依申請公開服務能力。進一步加強依申請受理點建設,暢通受理渠道,完善工作機制,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眾申請。加強與申請人溝通,引導公眾正確行使申請權和救濟權。在依法合規的前提下,盡可能提高答覆公開率,滿足群眾知情權。將群眾需求集中的政府資訊及時納入主動公開渠道。(市政府辦公廳&&,各部門、各區縣政府負責)
(十五)加強疑難申請研究處理。健全依申請公開協商工作機制,加強複雜疑難申請的研究會商,著力協調處理好涉及民生,涉及多個地區、多個部門的申請事項,提出解決方案,指導面上工作。加強對依申請公開重點和傾向性問題的研究分析,推動健全和完善相關制度,更好地滿足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對政府資訊的特殊需求。(市政府辦公廳、市政府法制辦&&,各部門、各區縣政府負責)
三、努力提高政府資訊公開實效
(十六)進一步細化公開任務。各級政府部門要依據有關法律和《條例》等法規、規章的規定,對本部門的政府資訊進行全面梳理,科學界定能公開和不能公開的政府資訊,對政府資訊主動公開的範圍作出更加細化的規定。對於社會公眾關注度高、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政府資訊,要積極回應關切,排定公開節點,努力使公開任務目標清晰、責任明確。(各部門、各區縣政府負責)
(十七)進一步擴大公眾參與。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社會關注度高的公共政策,在制訂時要廣泛徵求各方意見。加強政府會議資訊公開,除涉密等特殊情況外,及時通過新聞媒體、政府網站等,通報有關會議召開、審議討論等情況。探索開放式決策機制,增強行政決策透明度。(市政府辦公廳&&,各部門、各區縣政府負責)
(十八)進一步強化政策解讀。及時公開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政策、産業政策和重要事項,主動發佈相關政策及實施細則。進一步完善政策公開“三同步”制度,政策解讀要細緻全面、通俗易懂,便於公眾準確理解和適用,提高政策發佈的實效性。密切跟蹤輿情,積極收集社會各方對政策實施情況的反應,及時回應公眾關切。(市政府辦公廳&&,各部門、各區縣政府負責)
(十九)進一步優化渠道建設。加強政府門戶網站資訊公開專欄建設,加快數據更新,優化搜索功能。拓展網站互動功能,通過政策解讀、線上訪談、網上直播、網上諮詢等方式,增強政府資訊公開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切實提高網站服務功能。繼續做好政府公報編輯發行工作,提高編輯品質,豐富欄目內容,完善發行管理,擴大發放範圍。及時、準確、集中、規範發佈規章、規範性文件及其他政府資訊。進一步發揮政務微網志的公開作用,完善發佈機制,規範發佈流程,加強隊伍建設,提高應用水準。利用政務微網志優勢特點,增強服務性、時效性、互動性,擴大權威資訊影響力。切實利用好新聞發佈會、報刊、廣播、電視等公開渠道,統籌各類公開資源,形成政府資訊公開的合力。通過政務大廳、便民窗口、熱線電話、手機短信、資訊公告欄等方式,擴大政府資訊的傳播範圍,推動政府資訊公開向基層延伸。(市政府辦公廳&&,各部門、各區縣政府負責)
四、著力加強政府資訊公開制度和體系建設
(二十)完善基礎工作制度。完善資訊發佈協調、保密審查等配套工作規範。強化公文備案、月度統計、季度通報等工作制度。健全向檔案館、圖書館移送主動公開政府資訊工作機制。完善公文資訊公開的管理制度,嚴格落實公開屬性源頭認定機制,推動公文類資訊主動公開,對確定為依申請公開或不予公開的政府資訊,要説明理由。啟動《條例》施行前政府文件梳理工作,按照規定予以解密、公開或重新定密。啟用全市政府資訊公開工作平臺,構建全市政府資訊公開基礎工作數據庫,提高資訊化水準。(市政府辦公廳&&,各部門、各區縣政府負責)
(二十一)建立督促整改機制。將資訊公開的要求貫穿于行政工作的各環節,建立健全資訊公開促進依法行政的工作機制,通過資訊公開,搜尋、發現和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促進各項工作依法規範。政府資訊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要及時總結依申請公開中發現的各部門依法行政方面的問題,加強跟蹤調研,提出應對措施,通過發出建議書等方式,督促各行政機關予以重視、加以改進,逐步形成資訊公開與依法行政的良性互動。(市政府辦公廳&&,各部門、各區縣政府負責)
(二十二)強化監督保障體系。完善考核制度,深化考核評估的方法和途徑,優化考核評估指標,強化考核評估結果的利用,將年度考核納入政府績效考核體系,增強考核評估權威性。加大社會評議力度,有序擴大社會評議覆蓋面,提高社會評議的權重,將評價權進一步交給群眾。健全責任追究制度,對行政復議、行政訴訟中發現的資訊公開辦理方面的問題做到有錯必糾;對不依法履行政府資訊公開義務的舉報事項加強問責;對政府資訊公開工作落實情況加強督促檢查;對典型個案進行通報批評。(市政府辦公廳、市監察局&&,各部門、各區縣政府負責)
(二十三)加強機構隊伍建設。各有關部門、單位要明確分管領導和工作機構,充實人員配置,建立和完善政府資訊公開服務窗口,保障工作經費。將政府資訊公開作為公務員培訓的重要內容,實行全員培訓,全面增強政府工作人員特別是各級領導幹部的資訊公開意識,不斷提高政府工作人員做好政府資訊公開工作的能力。(市政府辦公廳、市公務員局&&,各部門、各區縣政府負責)